結婚10年,我第一次發現他有兩個微信,兩個手機完整後續

2026-01-19     游啊游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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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愣在原地。

我打開門,走了出去。

8.

我帶著兒子,搬到了我媽家。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周海明打了無數個電話。

我一個也沒接。

他發微信,說什麼的都有。

「林悅,我們好好談談。」

「你冷靜一下,別衝動。」

「我知道我有錯,但這件事可以商量。」

「你帶走子軒,你想幹什麼?」

「你別逼我!」

從求和到威脅,他用了三天。

到了第四天,他不發微信了。

換成了他媽打電話。

「悅悅啊,」婆婆的聲音很軟,「有什麼事不能好好說?一家人……」

我打斷她:「媽,我們不是一家人。」

「你這孩子,說的什麼話……」

「媽,」我說,「2017年5月18日,你在杭州參加了周海明的婚禮,還祝他們白頭偕老。你忘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

過了很久,婆婆才說話,聲音裡帶著一絲慌亂:「那、那是誤會……」

「沒有誤會。」我說,「你們一家人瞞了我十年,現在想讓我裝作什麼都沒發生?」

「悅悅,聽媽說……」

「我不想聽。」我說,「我累了。媽,以後您也別打電話了。」

我掛斷電話,直接把她的號碼拉黑了。

我媽站在旁邊,看著我,沒有說話。

兒子在房間裡寫作業,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

「媽。」我說,「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我媽嘆了口氣,拍拍我的手。

「回來就好。」她說,「這些年,我看你過得不開心,但又不好多說什麼……」

我眼眶忽然有點熱。

「媽,我會沒事的。」

「我知道。」我媽說,「你從小就有主意。」

周末,周海明親自來了。

他站在我媽家的門口,敲了很久的門。

我媽去開的門。

「親家母。」周海明的態度很軟,「我想跟林悅談談。」

「談什麼?」我媽問。

「家裡的事。」

我站在我媽身後,看著他。

他瘦了一點,眼下有青黑色,看起來這幾天沒睡好。

「讓他進來吧。」我說。

我媽讓開了門。

周海明走進來,坐在沙發上。

我在他對面坐下。

「說吧。」我說。

他沉默了一會兒,開口了。

「林悅,我知道我有錯。」他的聲音很低,「但這幾天,我想了很多。」

我沒有說話。

「我願意跟那邊斷了。」他說,「我願意回歸家庭。」

我看著他,忽然想笑。

「斷了?」我問,「怎麼斷?」

「我……我不再去杭州了。」他說,「我把那邊的錢要回來,以後我們好好過。」

「那個孩子呢?」

他愣了一下。

「那個孩子,你怎麼辦?」我問。

他低下頭,不說話。

「周海明。」我說,「你有兩個兒子。一個8歲,一個6歲。你告訴我,你準備怎麼選?」

他還是不說話。

我忽然覺得很疲憊。

「你不用選了。」我站起來,「我幫你選。」

「什麼意思?」

「我起訴離婚了。」我說,「傳票這兩天就會寄到你單位。」

他猛地抬起頭。

「你瘋了?」他的聲音陡然拔高,「你知道這會讓我在單位抬不起頭嗎?」

「我不在乎。」

「你——」他站起來,指著我,「林悅,我告訴你,你別逼我!」

「你能把我怎樣?」

他喘著粗氣,盯著我,眼睛裡有血絲。

「你以為你能分到什麼?」他壓低聲音,「我告訴你,那些錢都是我的!我爸媽給的!你一分都別想拿到!」

「那就讓法官來判。」

「你——」他咬著牙,忽然冷笑了,「林悅,你以為你很聰明?我告訴你,你離開我什麼都不是!你什麼都不是!」

這句話,十年前他也說過。

那時候我們剛結婚,因為一點小事吵架,他脫口而出:「你離開我什麼都不是。」

我當時哭了。

現在,我笑了。

「周海明。」我說,「沒有你,我才是我自己。」

他愣住了。

我走到門口,打開門。

「出去吧。」我說,「我不想再看見你。」

他站在原地,看了我很久。

然後他轉身,走了出去。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下來,回頭說了一句話。

「林悅,你會後悔的。」

我看著他。

「後悔什麼?」我說,「後悔嫁給你?我早就後悔了。」

我關上門。

外面傳來他的腳步聲,漸漸遠去。

我靠在門上,深呼吸了好幾次。

終於。

終於說出口了。

9.

離婚官司,從立案到開庭,花了三個月。

這三個月里,發生了很多事。

首先,周海明的事在他單位傳開了。

不是我說的。

是他那邊的女人——林欣欣,打電話到他單位鬧的。

原來,周海明一直告訴她,他在老家是「單身」,前妻早就「離婚了」。

她一直以為自己是「正房」。

直到她收到了我的律師發的函,才知道真相。

她氣瘋了。

她打電話到周海明的單位,把所有的事都抖了出來。

什麼「重婚」、什麼「欺騙」、什麼「兩頭騙」。

周海明的領導找他談話,建議他「主動辭職」。

他沒辭,但被調到了一個邊緣部門,相當於坐冷板凳。

其次,他爸媽也來鬧過。

他們坐火車來找我媽,在門口哭天喊地。

「你們林家太狠了!」婆婆哭喊著,「海明是你們女婿啊!你們怎麼能這樣害他?」

我媽拿著掃帚,把他們趕走了。

「滾!」我媽說,「你們自己乾的好事,還有臉來鬧?」

最後,法院開庭了。

庭審那天,周海明也到了。

他瘦了很多,頭髮好像也白了幾根。

他的律師是他表弟給找的,一個年輕的男律師,看起來經驗不多。

我的律師是王律師,專業做婚姻財產糾紛十幾年了。

庭審過程很順利。

我提交了所有證據:聊天記錄原件、轉帳記錄、房產信息、車輛信息、他歷年的「出差」記錄、他和林欣欣的「婚禮」照片、婆婆的朋友圈評論截圖……

一樣一樣,全都擺在了法官面前。

周海明的律師試圖辯解:「這些轉帳是借款,不是贈與……」

王律師當場反駁:「有借條嗎?有利息約定嗎?有還款記錄嗎?」

對方律師說不出話。

周海明自己也上場辯解:「那套房子是她自己買的,跟我沒關係……」

王律師拿出證據:「購房款來自被告名下的銀行帳戶,有完整的轉帳流水。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夫妻共同財產為第三者購置房產,屬於惡意轉移財產。」

周海明的臉漲得通紅,說不出話。

最後,他的律師只能說:「我們申請調解。」

王律師看了我一眼。

我搖搖頭。

「原告不接受調解。」王律師說,「請法庭依法判決。」

庭審結束後,我走出法院大門。

陽光很刺眼。

周海明追了出來。

「林悅!」他喊我。

我停下腳步,回頭看他。

他站在台階上,看起來很狼狽。

「你非得這樣嗎?」他問。

「這樣怎樣?」

「逼死我?」

我笑了。

「周海明。」我說,「你在杭州養著另一個家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會逼死我?」

他不說話。

「你給她買870萬房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住在出租屋裡?」

他低下頭。

「你每年給她過結婚紀念日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連一束花都沒收到過?」

他攥緊了拳頭。

「這十年,我不要了。」我說,「但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我的。」

我轉身,走了。

他在身後喊了什麼,我沒有回頭。

一個月後,判決書下來了。

法院認定周海明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重大過錯,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判決:離婚。

判決:周子軒的撫養權歸我。

判決:周海明需支付撫養費每月3000元,直至周子軒成年。

判決: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林悅應分得財產份額約387萬元。

另外,法院還支持了我的另一項訴訟請求:確認周海明對林欣欣的房產贈與無效,該房產應返還至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內進行分割。

387萬。

不是全部,但已經夠了。

我拿到判決書的那天,王律師給我打電話。

「周太太,恭喜。」她說,「周海明那邊已經放棄上訴了。」

「為什麼?」

「他沒錢請律師了。」王律師笑了笑,「而且,林欣欣也起訴他了。」

「起訴什麼?」

「欺詐。」王律師說,「林欣欣也是受害者,她被他騙了八年,以為他是單身。現在她要告他。」

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周海明。

你騙了我十年,也騙了她八年。

現在,兩個女人都在告你。

你說,你是不是活該?

10.

判決生效的第三個月,周海明把錢打到了我的帳戶上。

387萬。

到帳的那一刻,我盯著手機螢幕看了很久。

十年了。

我終於拿回了屬於我的東西。

那天晚上,我帶著兒子去吃了一頓大餐。

是一家很貴的日料店,人均800塊。

以前我從來不敢來這種地方。

因為「不划算」。

現在,我不在乎了。

「媽媽,這個好好吃!」兒子吃得很開心。

「喜歡就多吃點。」

「媽媽,爸爸為什麼不來?」

我愣了一下。

「爸爸……有事。」

「他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看著兒子的眼睛。

他今年8歲了,什麼都懂。

「媽媽和爸爸分開了。」我說,「但爸爸還是你的爸爸。他只是……不和我們住在一起了。」

兒子點點頭,好像理解了,又好像沒完全理解。

「媽媽。」他說,「你以後會找新的爸爸嗎?」

我被他問住了。

「……不知道。」我說,「但不管怎樣,媽媽會一直陪著你。」

兒子笑了:「那就好。」

吃完飯,我帶著兒子在街上散步。

路過一家服裝店,我看見櫥窗里有一條很漂亮的裙子。

碎花的,長款,很適合夏天穿。

標價1280元。

以前的我,會看一眼就走開。

現在,我走進去,試了試。

很合身。

「您穿這條裙子真好看。」店員說。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32歲,眼角有幾條細紋,但精神比以前好多了。

「我要了。」我說。

店員幫我包好,我付了款。

走出店門的時候,兒子說:「媽媽,你今天好漂亮。」

我笑了。

「以後會更漂亮。」

後來的事,很快就傳到了我耳朵里。

林欣欣起訴周海明,要求返還她這些年「付出」的東西。

可問題是,她沒什麼可要的。

房子是他買的,寫的是她的名字,現在被法院執行了一部分。

車是他買的,也是她的名字,但貸款沒還完。

她這些年花的都是他的錢,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存款。

周海明被兩邊夾擊,焦頭爛額。

他的單位最終還是辭退了他,理由是「個人品德問題,嚴重影響單位形象」。

他爸媽也被氣病了,他媽住了一次院。

而他自己,據說一直在找工作,但沒人敢要他。

有一天,我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一個女人的聲音。

「請問是林悅嗎?」

「我是。」

「我是林欣欣。」

我愣了一下。

她怎麼有我的電話?

「你好。」我說。

「我想跟你見一面。」她說,「可以嗎?」

我想了想。

「好。」

我們約在一家咖啡館。

她來的時候,穿著一件素色的連衣裙,素麵朝天,看起來比照片上憔悴多了。

「我不是來吵架的。」她坐下後,第一句話就是這個。

「我知道。」我說。

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我也是被騙的。」

「我知道。」

「他告訴我,他前妻早就離婚了。」她的聲音有點哽咽,「他說他愛我,他說他會給我一個家……」

我看著她,沒有說話。

「我不知道你的存在。」她說,「我真的不知道。」

「我相信。」

她抬起頭,看著我,眼眶紅了。

「對不起。」她說。

我看著她,忽然覺得她很可悲。

八年。

她把八年的青春給了一個騙子。

現在她30歲了,有一個孩子,沒有工作,沒有存款,連房子都保不住。

她以為自己是「正房」,結果發現自己連個名分都沒有。

「你不用跟我道歉。」我說,「我們都是受害者。」

她愣了一下,然後眼淚掉了下來。

「謝謝你。」她哭著說,「謝謝你沒有怪我。」

我沒有說話。

我怪過她嗎?

一開始是怪的。

但後來我想通了。

她和我一樣,都是被周海明騙了。

我們都以為自己是他的唯一。

結果我們都不是。

「林悅。」她擦了擦眼淚,「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我說:「好好生活。」

「我呢?」她問,好像在問自己,「我以後怎麼辦?」

我看著她,想了想,說:

「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

「然後呢?」

「然後,等你兒子長大了,告訴他一個道理。」

「什麼道理?」

「不要像他爸一樣。」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笑著笑著,又哭了。

我們在那家咖啡館坐了兩個小時。

最後,我們加了微信。

我不知道我們以後會不會成為朋友。

但至少,我們不再是敵人了。

周海明。

你費盡心機,兩頭騙。

結果呢?

兩頭都空了。

活該。

11.

離婚後的生活,比我想像中順利。

我用那387萬做了幾件事。

第一件,買了一套房子。

不大,89平,兩室一廳,夠我和兒子住了。

首付120萬,貸款30年,每個月月供4800塊。

搬進新家那天,兒子在房間裡跑來跑去,開心得不行。

「媽媽!這是我的房間嗎?」

「是的,你的。」

「真的嗎?以後都住這兒嗎?」

「對,以後都住這兒。」

他高興得在床上打滾。

我看著他,笑了。

十年了。

我終於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第二件事,我辭掉了原來的工作。

那份行政的工作,月薪5000,做了七年,沒有升職希望。

我去學了一個課程,考了一個人力資源管理師的證。

三個月後,我跳槽到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做人事主管,月薪一萬二。

不算多,但夠用了。

第三件事,我開始學著打扮自己。

我買了新衣服,做了新髮型,學會了化妝。

我不再用29.9的護膚品,雖然也沒有用太貴的,但至少是正經牌子。

有一天,我照鏡子,忽然發現自己好像變了一個人。

不是變年輕了。

是精氣神不一樣了。

以前的我,總是低著頭,縮著肩膀,好像害怕被人看見。

現在的我,抬頭挺胸,走路帶風。

我媽說:「悅悅,你現在可比以前漂亮多了。」

我說:「因為我不用再看人臉色了。」

周海明後來的消息,我也斷斷續續聽說了一些。

他一直沒找到正經工作。

他爸媽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幫他還了一部分債。

林欣欣那邊的官司,最後雙方和解了,他賠了她二十幾萬。

他現在據說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裡,跑外賣為生。

有一次,我在小區門口看見他了。

他穿著外賣員的衣服,騎著電動車,滿臉疲憊。

他也看見了我。

我們對視了一秒鐘。

他先移開了眼神,騎著車走了。

我沒有追上去說什麼。

也沒有任何感覺。

不恨了。

不傷心了。

只是覺得,跟我沒關係了。

兒子偶爾會問起他。

「媽媽,爸爸最近怎麼樣了?」

「不知道。」

「他會來看我嗎?」

「會的吧。如果他想來的話。」

兒子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周海明沒有來看過兒子。

一次都沒有。

每個月的撫養費,他也經常拖欠。

我沒有去催。

催也沒用。

他現在自己都養不活。

我不需要他的錢。

我自己賺,夠用了。

12.

離婚一年後的一個周末,我帶著兒子去公園玩。

陽光很好,樹葉綠得發亮。

兒子在草地上跑來跑去,追著一隻蝴蝶。

我坐在長椅上,曬著太陽,看著他。

「媽媽!你看!」兒子跑過來,手裡捧著一朵野花。

「真漂亮。」我接過來,「送給媽媽的?」

「嗯!」他笑得眼睛彎彎的。

我把那朵花別在耳邊,問他:「好看嗎?」

「好看!」

我笑了。

這一刻,陽光很暖,風很輕,兒子很開心。

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不需要870萬的房子。

不需要52萬的車。

不需要每月兩萬的生活費。

我只需要一個屬於我自己的家,一份養活自己的工作,一個健康快樂的孩子。

這些,都是我自己掙來的。

比任何人給的都珍貴。

我想起一年前,周海明對我說的那句話。

「沒有我,你什麼都不是。」

我當時笑了。

現在我還在笑。

周海明,你錯了。

沒有你,我才是我自己。

這十年,我困在一段假的婚姻里,像個傻子一樣過日子。

我以為那是「家」。

我以為那是「穩定」。

我以為那是「一輩子」。

結果呢?

全是假的。

他給我的那50塊的發卡,現在還在我的抽屜里。

我沒有扔。

我留著它,提醒自己——

不要再為不值得的人付出。

不要再相信那些廉價的承諾。

不要再把自己的人生交給別人。

我32歲了。

在很多人眼裡,這是一個「尷尬」的年紀。

離過婚,帶著孩子,好像「貶值」了。

但我不這麼覺得。

32歲,我終於學會了愛自己。

32歲,我終於明白,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32歲,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兒子跑過來,拉著我的手:「媽媽,我們去划船吧!」

「好。」

我站起來,牽著他的手,往湖邊走去。

陽光灑在湖面上,波光粼粼。

我想起那天在法庭上,我對周海明說的那句話。

「這十年,我不要了。但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我的。」

是的。

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我的。

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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