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催婚的第五年,我妥協了。
年夜飯上,我媽一摔筷子,對著我開始訴苦:
「你都 28 了還不結婚,讓我這張老臉往哪裡擱——」
我木著臉打斷她的輸出:
「媽,我下個月就結婚。」
他們不知道。
結婚對象是我花五百塊錢雇的。
假結婚後。
我媽如往常一樣喊我給家裡寄錢,我擺擺手:
「以夫為天,錢都上交給老公了。」
我爸喊我帶他去看病,我搖搖頭: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哪有閨女還管娘家人的道理?我要帶公婆去新馬泰旅遊呢,別總給我打電話。」
結婚第二年,我弟打電話問我什麼時候回家置辦年貨,我不耐煩:
「人在婆家,剛下大巴,沒事勿 call。」
1
滿桌的餃子和各種海鮮,都堵不住我媽的嘴。
年夜飯還沒吃幾口,她將手裡的筷子一摔,開始了每年必有的表演:
「你都 28 了,年年都是一個人回來,村子裡風言風語不斷,讓我這張老臉往哪裡擱?」
「李來娣,明年你必須得給我嫁出去!」
在帝都,我叫 Andy。
是外企高管。
在老家,我是李來娣。
是 28 歲還沒結婚令父母蒙羞的剩女。
我不慌不忙地夾起一隻蝦放到嘴裡。
肉質緊實彈牙。
是我特地在網上下單空運到家的。
「為什麼要結婚?我明明一個人過得很好。」
「你不結婚,你弟弟的彩禮錢從哪裡來?家裡還指望你結婚翻修房子呢!」
我媽一激動,說漏了嘴。
言罷趕緊找補:
「我的意思是,女人總歸要有個依靠,等到年紀大了再想結婚,就難了。」
結婚要是什麼好事,我能不知道去爭取?
但我沒有反駁。
因為這已經是他們催婚的第五年了。
在這個貧窮的家。
最值錢的東西就是我。
同樣。
最不值錢的東西,也是我。
我慢條斯理地將蝦肉咽下肚。
搬出早已準備好的理由:
「我下個月就結婚。」
「等後天我就讓你們的准女婿上門拜訪。」
2
周崇明上門的時候。
本來熱鬧的家瞬間變得針落可聞。
畢竟在他上門之前。
我爸媽正在喜滋滋地盤算:
「彩禮至少要收三十八萬八,這筆錢拿來去市裡付個首付足夠了。」
「姐夫幫襯小舅子是應該的。等結了婚,再讓女婿掏二十萬,咱們耀光的彩禮錢也能湊起來了。」
我弟李耀光興奮地直搓手。
「等了這麼多年,我姐終於要結婚了,咱們能拿將近四十萬的彩禮去買房呢。」
「只要有了房子,那我在選媳婦的事兒上可得好好挑挑,不漂亮不孝順的決不能讓她進咱家門。」
我媽樂呵地直拍手:
「等耀光娶了媳婦,我終於能享享清福,好好讓兒媳婦伺候我了。」
等到他們真見了我的未婚夫。
我媽傻了眼。
人是空手來的。
甚至還染了一頭黃毛。
嘴裡叼了根煙,吊兒郎當地邁進我們家。
但我對他十分滿意。
因為二十分鐘前。
我在村口剛接到周崇明。
大雪紛飛的年初二。
他坐了動車,又坐了大巴,然後再轉三輪。
最後在牛車上顛簸了兩個小時才出現在我面前。
人從牛車上挪下來時,渾身骨頭幾乎要散了架。
先是蹲在路邊吐了三分鐘。
然後才起身顫巍巍道:
「您好,我是這次的接單員周崇明,我會按照姐姐的要求,以最無禮的形象出現在您家。」
「親,單子結束後,能給我一個好評嗎?」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堅定點點頭。
3
周崇明是我花五百塊從婚慶公司租來的。
好評率高。
專業幫客戶應付家裡的催婚。
並且可以根據客戶的要求改變個人風格與行為。
人剛空著手進門,雙眼便像雷達探測一般巡視。
鎖定目標後,迅速把桌子上的煙揣到自己口袋。
然後才不耐煩地道:
「辦婚禮什麼的最麻煩了,兩家人坐在一起吃個飯就行了,彩禮一分沒有,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你們是嫁女兒又不是賣女兒。」
我爸瞬間暴跳如雷:
「什麼?不給彩禮就想娶我女兒,你簡直是做夢!」
我上前挽著周崇明的手:
「爸,你不懂他的好,我這輩子,只認定了崇明一人。」
「除了他以外,我誰都不嫁!」
我媽氣急敗壞:
「沒有彩禮,你休想娶走我女兒!」
我將腦袋依偎在周崇明肩頭:
「媽,我已經私下跟崇明領證了。」
「不管你同不同意,我們都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李耀光氣得跺腳:
「沒有彩禮我怎麼娶老婆?李來娣我告訴你,你要是不乖乖往家裡交三十八萬八,這個家,你就不用回來了!」
正合我意。
我拖出早已打包好的行李箱。
瀟洒地沖他們擺擺手:
「既然這樣,那我就跟崇明私奔了。」
不顧身後的阻攔。
我踏上了回帝都的動車。
並爽快地給了周崇明一個好評。
4
帝都那間小小的三十平一居室,是我最溫馨的家。
這是我工作六年才湊夠首付買下的。
位置雖然偏。
可在這偏安一隅,沒有人惦記著拿我換彩禮。
更沒有人對我的人生指指點點。
我手機響了一路。
全是家裡人的輪番轟炸。
見我沒有接聽的意思。
又開始在微信上發大段大段的小作文。
我媽:
「李來娣,我辛辛苦苦養你二十八年,你就是這麼回報我的?」
我回覆:
「你只養我到十八歲,大學是我自己通過助學貸款讀的,畢業後我每個月都會往家寄錢,這麼多年,寄的錢也足夠平帳你養我的開銷了。」
「另外,我不叫來娣,我叫 Andy。」
我爸:
「我不同意這門婚事,你趕緊回來,我跟你媽在同村給你找了一家,他願意出三十八萬八的彩禮!」
我回覆:
「我老公說了,不讓我跟別的男人說話,爸,我先把你刪了哈。」
最後是李耀光:
「李來娣,你不往家裡拿彩禮,我以後怎麼結婚?」
我貼心給出建議:
「趁年輕有人要,早點贅出去吧。」
世界清凈了。
他們不滿我有什麼用呢?
偌大的帝都。
我在這裡工作六年了。
他們連我住在哪個區都不知道。
在我的世界裡,親情是靠不住的。
能讓我有依靠的,只有錢。
我果斷掏出手機,給領導發了條微信:
「我是 Andy,加班可以考慮下我哦。」
節假日三薪。
真是賺到了。
5
足足一個月,我沒有跟家裡聯繫。
忙碌的工作里,我似乎忘記了什麼事。
怎麼也想不起來。
大約是不重要的事吧。
直到初春來臨的一個夜晚。
我加班到深夜,拖著疲憊的身子剛抻了個懶腰。
我媽的電話打了過來。
她的聲音在空曠的辦公室里格外刺耳。
「李來娣,這個月你為什麼沒有往家裡寄錢?」
站在原處。
我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我一直遺忘的事是這個。
自從畢業北漂找到工作後。
我每個月固定往家裡打兩千塊。
最初,這筆錢占了我工資的三分之一。
讓我除了租房吃喝以外,一分錢都剩不下。
但奮鬥到今天,這兩千塊已經是我工資里微不足道的零頭。
我媽曾提議:
「來娣,你工作這麼多年,工資肯定漲了吧,交給家裡的錢是不是也該漲一漲?」
我將話擋了回去:
「帝都消費那麼高,能每個月拿出兩千塊已經是我的極限了,你要是覺得不夠花,就問李耀光要。」
我畢業後,爸媽就沒有再出去工作。
每月進帳除了我給的兩千,便只有幾百塊的退休金。
他們說,女兒長大了,他們該好好享享福了,哪有出去工作受累的道理?
至於只比我小一歲的李耀光。
他高中畢業就輟了學。
混跡於各大狐朋狗友之間。
一年最少換三四次工作。
手頭拮据的他,連那兩千塊錢都惦記著。
每個月準時問爸媽討要。
電話里,我媽仍在喋喋不休:
「這筆錢三天前就該打了,你拖到今天都沒有動靜,是不是想故意餓死我跟你爸啊?」
她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尖銳。
我故作為難:
「媽,我現在已經結婚了。」
「之前你說過,女人要以夫為天,我都牢牢記在了心裡。」
「現在我每個月的工資都上交給了老公,所以從今天開始,我不會再往家裡打一分錢了!」
6
電話另一頭,我媽愣住了。
她下意識地想反駁這句話,卻找不到反駁的藉口。
畢竟這是我『結婚』前她最常對我說的話。
現在,我深刻理解了這句話的正確之處,並將此奉為金科玉律並貫徹到底。
驟然丟失了每月最大的收入來源。
我媽下意識喃喃道:
「不是,媽不是這個意思,你……你也不能全聽你老公的……」
「媽——」我沉下臉打斷,「你怎麼能這麼說我老公呢?那可是我的天,是我這輩子要仰仗生活的人,我不聽他的,難道聽你們這些外人的不成?」
儘管我與周崇明在好評落地後,徹底失去了任何聯繫。
但不妨礙不存在的他可以堵住我媽的嘴。
我又不耐煩道:
「好了,我還要多掙錢交給我老公,沒事別給我打電話了,耽誤我掙錢上交!」
說完,我掛了電話。
掛斷的前一秒。
我聽到我媽著急的叫喊:
「可是……我跟你爸怎麼辦?我們現在手裡一分錢都沒有了……」
結了婚,我就是外人了。
他們沒有錢,與我這個外人有什麼關係。
驟然擺脫一身累贅。
我終於切身體會到『結婚』的好處。
我後悔了。
後悔沒有早點結婚。
7
在帝都的日子按部就班地過了下去。
不用每月交家用,也不用經常掏錢給家裡添置家具家電。
更不用應對我爸媽蹩腳藉口的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