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婚夫妻AA制16年,丈夫癱瘓臥床,56歲阿姨:給500萬也不伺候

我姓潘,今年56歲了。在40歲那年嫁給了比我大一歲的老譚。我們是重組家庭,各有一個兒子。老譚是單位里的領導幹部,收入可觀,有房有車有權。我們是小學同學,在一次同學聚會上重逢,互相產生了好感。
再婚後第一個月,如他承諾的那樣,把工資卡交給了我。我的姐妹們都很羨慕我,說我這個年齡,離異有個兒子,還能找到這麼好條件的人。我也沾沾自喜,沉浸在幸福里。

慢慢地他就開始找各種理由將工資卡收了回去,他說他平時接待應酬多,辦事送禮,要是口袋裡一毛錢也沒有,會被別人笑話。我當時也是傻,還為他考慮,我想著他也是有頭有臉的領導,身上沒錢就沒面子。
可是柴米油鹽,生活用品,物業水電費,這些加在一起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僅憑我的收入,根本撐不起整個家庭的開支。自從他收回工資卡後,就沒有給過我一分家用。
於是我就找老譚要生活費,他嘴上答應地好好的,過幾天給,可是過了幾天也沒有動靜。我提醒了他幾次後,他對我破口大罵,說我貪圖他的錢財,只關心他的錢,罵我沒安好心。
吵了幾次後,我感到精疲力盡,就再也沒有心思找他要工資卡了,省得錢沒要來,還慪了一肚子氣。老譚主動提出要跟我AA制生活,他說我們都有各自的孩子需要撫養,各管各的錢,這樣誰也不吃虧。

為了公平起見,我告訴他,不能只在經濟上AA,家務事也必須AA。老譚不同意我的說法,他說家務事是作為妻子應盡的義務。我說養家活口也是作為丈夫應盡的義務,你要是不同意家務事AA,我也不同意跟你經濟上AA。
他這人不僅自私,還很愛計較,多付出了一點就到處邀功,生怕別人不知道他付出了一樣。

後來因為一件事,老譚的行為再次傷害了我,我兒子買房首付還差幾萬塊,我讓他先借我,等我有錢了就還給他。老譚一口回絕了我,叫我去問別人借。可沒過多久,他卻全款給他兒子買了房。

自從看清了老譚是個自私自利的人後,我就不再對他抱有期望,不管他說什麼做什麼,我都懶得跟他計較。我倆就這樣相安無事地生活了十幾年。
老譚平時應酬比較多,前年單位體檢,檢查出心腦血管疾病,身體也出現了症狀。我好心勸他少去應酬,要遵循醫囑按時吃藥,他嫌我囉嗦,吃喝玩樂一樣不少。
今年年初的時候,他突發腦溢血。命是撿回來了,可是導致了偏癱,吃喝拉撒只能躺在床上。在醫院住了14天,我也沒日沒夜地照顧了他14天。

我被折磨得身體和精神都到了崩潰的邊緣,我的身體也出現了問題,胸悶,心慌,氣短。想換他兒子照顧幾天,讓我休息一下,他說不想麻煩他兒子,我只能咬著牙挺到了出院的那天。
出院後,我就跟老譚算了算這些天的帳,雖然住院醫藥費報銷了一大半,自費部分由他兒子支付了。但是這十幾天的伙食,他的尿墊用品等開銷,都是我一個人承擔的。結果老譚說,他哪裡花得了這麼多,伙食費讓我也出一半。

我不服氣,就懟他說:「請護工照顧還得花錢呢,我照顧你沒要你一分錢,我還得掏錢和你分擔伙食費。你可以繼續你的AA制,但你別想指望我再伺候你。」
這次我沒再上他的當,在一起生活了十幾年,他的本性不會一下就改變的,我再聽信他的話,就是自討苦吃。不管他怎麼說,我還是那句話:「給500萬我也不伺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