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的一個深夜,汴京御史台監獄的大門緊閉,鐵窗內傳來一個中年男子顫抖的筆觸:"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
寫下這兩行詩的人,叫蘇軾。
43歲,正是一個男人事業和人生的黃金年齡。但此刻,他離死神只有一步之遙。
一、一封謝表,引發千古奇案
故事的開始,尋常得不能再尋常。
元豐二年三月,蘇軾調任湖州知州。按照官場規矩,新官上任要給皇帝寫一封《謝上表》——這就跟今天發個朋友圈感謝領導提拔一樣,是例行公事。
蘇軾這人,文采太好了,提筆就來:"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翻譯成白話就是:皇上您知道我這人愚鈍,跟不上時代節奏,沒辦法跟那些新進的官員一起混;但您看在我年紀大了、不想惹事的份上,或許還能在地方上安撫一下老百姓。
這幾句本意是文人的自謙之辭,卻被御史台的人抓住了把柄。
"新進"二字,被解讀為譏諷王安石變法期間提拔的新黨官員;"生事"一詞,被認定是影射朝廷"無事生擾"。
監察御史何正臣第一個跳出來,指控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緊接著,監察御史舒亶開啟了"文字獄"模式,他把蘇軾的詩句與新政一一對照: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攻擊青苗法;"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反對農田水利法;"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譏刺鹽法推行太急。
最狠的是御史中丞李定,這人曾被蘇軾譏諷不孝,此刻公報私仇,羅列蘇軾"四大可廢之罪",聲稱"訕上罵下,法所不宥",主張斬立決。
元豐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朝廷派太常博士皇甫遵奔赴湖州逮捕蘇軾。當差役如狼似虎闖進官署時,這位朝廷命官,竟被"如捕盜賊"般押解進京。
途經揚子江時,蘇軾一度想投江自盡,只因吏卒嚴密監守才未成。
二、一百零三天的生死煎熬
八月十八日,蘇軾被投入御史台監獄。
御史台因遍植柏樹、常有烏鴉棲息,故稱"烏台","烏台詩案"由此得名。獄中的日子,生不如死。
蘇軾遭受輪番審訊,獄吏凌辱折磨。他自料必死,偷偷藏起金丹,準備在行刑前吞服自盡。
他與長子蘇邁有個約定:平時送飯只送菜肉,如果聽到死刑消息,就送魚來。
一個意外差點要了他的命。
有一天蘇邁外出籌錢,托親戚送飯。這位好心人見蘇邁天天送菜肉太單調,特意做了條魚送去。
蘇軾看到魚,萬念俱灰——他以為死期已到。
在絕望中,他寫下兩首絕命詩托獄卒轉交弟弟蘇轍,其中那句"與君世世為兄弟,再結來生未了因",讀來令人淚下。
獄吏按規定將詩呈交宋神宗。神宗讀到這兩首詩,不禁為蘇軾的才華折服。
關鍵時刻,救援力量從四面八方湧來。
賦閒在家的王安石緊急上書:"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這位變法領袖與蘇軾政見不合,卻在生死關頭仗義執言。
蘇轍冒死上書神宗,請求"乞納在身官,以贖兄軾"。
病中的曹太后也抱病責備神宗。
元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入獄一百零三天後,蘇軾終於獲釋。
判決結果是: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
蘇軾死裡逃生,但他的政治生命,在這一刻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