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為我會凈身出戶,走之前我把公司核心數據刪了完整後續

2026-01-27     游啊游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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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是一台機器。

用完了,繼續用。

D輪融資談了三個月,終於敲定了。

估值三個億,融資八千萬。

周遠高興得在辦公室轉了三圈。

那天晚上他破天荒地主動回家,還帶了一束花。

我以為他是來感謝我的。

他坐下來,表情很嚴肅。

「老婆,我有件事要跟你說。」

我心想,他是不是終於要給我加股份了?

他說:「孫婉懷孕了。」

我愣了三秒。

然後我笑了。

「恭喜。」

周遠沒想到我這個反應,表情有些意外。

「你不生氣?」

「我應該生氣嗎?」

「我以為你會……」

「會什麼?哭?鬧?」我站起來,「周遠,你太看得起自己了。」

他愣在那裡。

我走進臥室,鎖上門。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

第二天一早,我去公司正常上班。

周遠沒來,據說是帶孫婉去產檢了。

我坐在工位上,打開電腦,開始整理文件。

這五年我寫的所有代碼。

所有的技術文檔。

所有的系統架構圖。

所有的算法模型。

我一份一份看過去,一份一份確認。

然後我打開了國家版權局的官網。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申請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

我以前從來沒注意過這個。

但現在我要注意了。

我翻出五年前寫下第一行代碼的日期。

2018年3月12日。

那時候公司還沒註冊。

我寫的所有代碼,都是在公司註冊之前完成的。

包括核心架構、核心算法、核心模塊。

這些代碼,從法律上說,著作權歸誰?

歸我。

因為它們是我在入職之前、以個人身份完成的。

周遠當年只是口頭說了一句「你來幫我寫」,沒簽過任何合同。

我當時是他老婆,不是他員工。

我寫代碼是幫忙,不是工作。

這些代碼的著作權,本來就是我的。

我在辦公室坐了一整天。

傍晚的時候,周遠回來了。

他走進辦公室,看到我還在工位上,有些意外。

「你還沒下班?」

「嗯,在整理東西。」

「什麼東西?」

「五年的工作成果。」

他沒多問。

他走進自己的辦公室,關上了門。

一個小時後,他叫我進去。

辦公室里除了他,還有公司的法務,還有孫婉。

周遠把一份文件推給我。

「林念,我們離婚吧。這是離婚協議,你看看。」

我拿起協議。

很厚,七八頁。

我一頁一頁翻過去。

大致意思是:雙方感情破裂,自願離婚。房子歸男方,車子歸男方,公司股權歸男方,銀行存款歸男方,債務各自承擔,女方自願放棄一切財產分割。

凈身出戶。

四個字。

寫得明明白白。

孫婉在旁邊看著我,眼神裡帶著施捨和得意。

「林姐,周總已經很照顧你了。房子車子都不要你還,你就簽了吧。」

我看了她一眼。

她挺著肚子,大概四個月了。

我又看了看周遠。

他坐在老闆椅上,表情很淡。

五年了。

從一無所有到估值三個億。

我陪他走過來的。

他現在要我凈身出戶。

我笑了。

「好,我簽。」

我拿起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周遠愣了一下:「你不看看條款?」

「不用看。」

我把協議推回給他。

「離婚手續什麼時候辦?」

「明天。」

「好。」

我站起來,拿起包,走出了辦公室。

孫婉在背後喊:「林姐,你的工位上還有東西呢!」

我頭也沒回:「不要了。」

3.

離婚手續辦得很快。

周遠約的是城東那家民政局,人少,不用排隊。

我們到的時候,工作人員正在喝茶。

看到我們,他有些意外。

「離婚?你們倆看著不像啊。」

周遠笑了笑:「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這四個字,他說得很輕鬆。

好像這五年什麼都沒發生過。

工作人員讓我們填表。

周遠填得很快,我也填得很快。

拍照、簽字、蓋章。

十五分鐘,兩個紅本本變成了兩個綠本本。

走出民政局的時候,周遠叫住我。

「林念。」

我回頭。

他站在台階上,表情有些複雜。

「這五年……謝謝你。」

我笑了。

「不客氣。」

我轉身走了。

沒有回頭。

沒有哭。

沒有不舍。

我早就想好了。

從他說出「孫婉懷孕了」那一刻,我就想好了。

周遠以為我凈身出戶是因為我蠢。

他錯了。

我凈身出戶,是因為我知道,這場婚姻里,真正值錢的東西,不是房子,不是車子,不是存款。

是我。

是我這個人。

是我寫的代碼。

是我搭建的系統。

是我五年的心血。

這些東西,離婚協議上寫不走。

這些東西,是我的。

從來都是我的。

離開民政局之後,我沒有回家。

我去了市中心的一家律師事務所。

我約的是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律師,姓陳,據說業內很有名。

陳律師看了我帶的材料,沉默了很久。

「林女士,我需要確認一下。你說這些代碼是你在公司註冊之前寫的?」

「是的。」

「有證據嗎?」

我打開電腦,給他看了代碼提交記錄。

每一次提交,都有時間戳。

最早的一次提交,是2018年3月12日。

公司註冊是2018年4月5日。

核心架構、核心算法、核心模塊,全部在公司註冊之前完成。

陳律師又看了看。

「當時你和你前夫是什麼關係?」

「夫妻。」

「有沒有簽過任何協議?僱傭合同?智慧財產權轉讓協議?」

「沒有。」

「一份都沒有?」

「一份都沒有。他說我是他老婆,不用簽那些。」

陳律師嘆了口氣。

「林女士,我需要告訴你一個事實。」

我看著他。

「根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歸開發者所有。如果是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單位所有。但如果開發者在創作時不是單位員工,沒有簽署任何轉讓協議,那著作權仍然歸開發者本人。」

我點點頭。

「你的意思是,這些代碼的著作權……」

「歸你。」陳律師肯定地說,「從法律上講,這些代碼是你的個人作品。你有權決定如何使用它們,包括授權、轉讓,或者……」

「或者收回。」

「對。」

我笑了。

陳律師看著我:「林女士,我需要提醒你。你的前夫是這家公司的大股東,他可能會採取法律手段。」

「讓他來。」

「你有把握嗎?」

我打開包,拿出一摞文件。

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申請人:林念。

登記日期:三年前。

陳律師看完,愣了。

「你三年前就登記了?」

「是的。」

「為什麼?」

我想起三年前的那個夜晚。

周遠加班回來很晚,說是應酬。

我問他跟誰應酬,他說投資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很沒有安全感。

第二天我就去登記了軟體著作權。

我當時想,萬一出什麼事呢?

萬一這段婚姻出什麼問題呢?

至少我的代碼是我的。

周遠不知道這件事。

從來不知道。

我笑了笑。

「陳律師,您覺得我有把握嗎?」

陳律師看著我,慢慢笑了。

「林女士,我接這個案子。」

4.

離婚後第三天。

我沒去公司。

周遠也沒聯繫我。

他大概以為一切都結束了。

他錯了。

一切才剛剛開始。

那天下午,我收到一條簡訊。

是周遠發的。

「林念,伺服器出問題了,你來一趟公司。」

我沒回。

又來一條:「系統崩了,客戶投訴電話打爆了。」

我沒回。

又來一條:「你到底什麼意思?」

我回了三個字:「什麼系統?」

周遠打電話過來,聲音很急。

「林念,你別鬧了!公司的核心系統全面癱瘓,數據全部丟失,客戶都要退款了!你趕緊過來看看!」

我說:「周遠,我已經離職了。」

「離職?你什麼時候離職的?」

「離婚那天。」

「你……」他愣住了,「你的工作怎麼交接的?技術文檔呢?系統密碼呢?」

我笑了。

「周總,我走的時候您說不用交接。您忘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

「林念,你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我只是把屬於我的東西帶走了。」

「屬於你的?系統是公司的!代碼是公司的!」

「是嗎?」

我掛了電話。

三分鐘後,周遠又打過來。

這次他的聲音低了很多。

「林念,你想怎麼樣?」

「我不想怎麼樣。」

「你把系統弄癱了,你知道公司損失多大嗎?」

「我沒有弄癱任何東西。我只是取回了我的代碼。」

「你的代碼?那是公司的!」

「周遠,」我叫了他的名字,「你知道這家公司值三個億。但你知道這三個億是怎麼來的嗎?」

他沒說話。

「你的人脈值多少錢?你的資源值多少錢?你的PPT值多少錢?」

「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這家公司的核心產品,每一行代碼都是我寫的。伺服器架構是我搭的,資料庫是我設計的,算法是我優化的,系統是我維護的。」

我停了一下。

「周遠,你知道這些代碼的著作權歸誰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

「歸我。」

「你胡說!那是職務作品!」

「你確定?」我笑了,「周遠,你還記得我們創業的時候嗎?那時候公司還沒註冊。我寫代碼的時候,不是你的員工,是你的老婆。你沒跟我簽過任何合同,沒簽過任何協議。」

「那又怎麼樣?」

「那意味著,我在公司註冊之前寫的所有代碼,著作權都歸我個人所有。而你的公司,用了我五年的代碼,一分錢授權費都沒給過我。」

周遠的呼吸急促起來。

「林念,你想訛錢?」

「我不想訛錢。我只是在取回屬於我的東西。」

「你取回?你把系統搞癱了!」

「我沒搞癱。我只是把我的代碼從你的伺服器上移除了。」

「那不是一樣嗎!」

「不一樣。」我說,「如果你覺得我侵犯了你的權益,你可以告我。但我也可以告你——侵犯著作權、不當得利。你的公司用了我五年的代碼,估值三個億,你猜猜法院會判你賠多少?」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周遠的聲音低下來:「林念,你到底想怎樣?」

「我說了,我只是取回屬於我的東西。」

「你想要錢?你說個數。」

「我不要錢。」

「那你要什麼?」

我笑了。

「周遠,你知道嗎?五年前你跟我說創業的時候,我辭了年薪六十萬的工作,跟著你從零開始。」

「那又怎麼樣?」

「你說公司做大了會給我股份。」

「我給了你5%!」

"5%。「我重複了一遍,」你42%,我5%。你知道這5%是什麼概念嗎?按現在的估值,一千五百萬。"

「那不是很多嗎?」

「很多?周遠,這家公司90%的核心代碼都是我寫的。如果按貢獻來算,我應該拿多少?」

他沒說話。

「我不要你的錢。」我說,「我也不要你的股份。我只是把我的代碼拿回來了。剩下的,你自己想辦法吧。」

我掛了電話。

那天晚上,周遠給我發了很多消息。

有求情的,有威脅的,有憤怒的。

我一條都沒回。

第二天,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周遠告我「故意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

我笑著把傳票收好。

我等的就是這一天。

5.

開庭那天,我穿了一身黑色的職業裝。

周遠也來了,帶著他的律師,還有孫婉。

孫婉挺著肚子,大概五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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