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年紀這麼大了,你就不能讓一讓?」
我一條一條看完,然後打了幾個字:
「你們要的不是我,是我的簽字。」
發送。
然後把他拉黑了。
9.
周末,媽又打來電話。
「小慧,你弟弟答應了。」
我愣了一下。
「答應什麼?」
「答應你那個條件。43.5萬,扣掉23萬,給你20.5萬。」
我沒說話。
「但是……」媽頓了頓,「能不能先簽字?錢等拆遷款下來了一起給你。」
「不行。」
「為什麼?」
「因為我不信你們。」
「你——」
「媽,三年前你們怎麼對我的,我沒忘。你們答應的事,從來不算數。弟弟欠我的23萬,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沒有,到現在一分沒還。你憑什麼讓我相信你們?」
她沉默了。
我說:「我的條件很簡單。先給錢,再簽字。」
「可是錢還沒下來……」
「那你們打欠條。」
「什麼欠條?」
「白紙黑字寫清楚,欠我20.5萬,拆遷款到帳後三天內還清。爸媽和弟弟都簽字,按手印。」
「你……你怎麼能這樣?我們是一家人……」
「一家人不打欠條?那我當初借給弟弟的15萬,怎麼沒打欠條?」
她說不出話了。
「媽,我再說一遍。這三年,你們沒把我當一家人。現在跟我談一家人,晚了。」
我掛了電話。
那天下午,弟弟打來電話。
「欠條我寫,行了吧?」
「可以。」
「但我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當面寫。你來老家,咱們當著村裡人的面,把這件事說清楚。」
我冷笑了一聲。
「說清楚?你是想讓全村人看我的笑話吧?」
「什麼笑話?」
「張家的女兒,回來要錢,跟弟弟撕破臉。你是不是想讓他們說我不孝順?」
他沉默了一下。
「姐,我沒那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
「就是……大家都在呢,有個見證。」
「見證?行。那我也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當著全村人的面,你把這三年怎麼對我的,說清楚。」
「什麼?」
「你把我踢出群的事說清楚。爺爺去世不告訴我的事說清楚。你兒子出生不請我的事說清楚。媽做手術不通知我的事說清楚。」
他不說話了。
「怎麼?不敢說了?」
「那些事……那些事跟拆遷款有什麼關係……」
「你說沒關係,我說有關係。你不是想讓村裡人見證嗎?那就讓他們見證全部,不要只見證你想讓他們看到的那部分。」
他又沉默了。
最後他說:「行,你來。我等你。」
我掛了電話。
老公問我:「你真要回去?」
「回。」
「我陪你。」
「不用。這件事,我自己解決。」
「你確定?」
我看著他,笑了笑。
「放心。我已經不是三年前那個張小慧了。」
10.
周六一早,我開車回了老家。
三個小時的車程,我一路在想,該怎麼跟他們說。
到了村口,看到熟悉的老房子,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不是想念,不是懷念。
是釋然。
這裡曾經是我的家。
但現在不是了。
我的家,在城裡那個小區里。有老公,有貓,有我自己的生活。
我把車停在家門口,弟弟已經在門口等著了。
「姐,你來了。」
「嗯。」
「進來吧。」
我跟著他進了院子。
院子裡站了七八個人。
爸媽坐在門口的椅子上,旁邊還有姑姑、姑父、表弟、表妹。
村主任也在,手裡拿著一個文件夾。
我掃了一眼,心裡明白了。
他們這是想給我一個下馬威。
我站在院子中央,看著他們。
「人挺齊啊。」
弟弟說:「姐,你不是想讓大家見證嗎?這不都來了。」
我點點頭,轉向村主任。
「張主任,拆遷的事,您最清楚。我問您幾個問題。」
張主任有點意外,但還是點了點頭。
「你問。」
「我的戶口在不在這個村?」
「在。」
「那我是不是這套房子的合法戶籍成員?」
「是。」
「那我是不是有權分拆遷款?」
張主任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弟弟,沒說話。
弟弟急了:「那不一樣!你都嫁出去了——」
「張主任,我問的是法律,不是規矩。請您回答。」
張主任沉默了幾秒,說:「按政策,你有權。」
我轉向弟弟,笑了。
「聽到了嗎?」
弟弟臉漲得通紅。
媽站起來:「小慧,咱們是一家人,不要搞得這麼難看。」
「媽,三年前你們踢我出群的時候,沒覺得難看嗎?」
媽愣住了。
我繼續說:「既然今天大家都在,那我就把話說清楚。」
姑姑插嘴:「小慧啊,都是一家人,有什麼事不能好好商量——」
「姑,我知道你是好意。但這件事,我必須說清楚。」
我環顧了一圈,開始說。
「三年前,我在家庭群里問了一句拆遷的事。我弟弟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我不配姓張,然後把我踢了。」
姑姑臉色變了。
「從那天起,我再也沒進過這個群。這三年,我沒收到過任何消息。」
表妹低下了頭。
「爺爺去世,沒人告訴我。我是刷朋友圈看到的。」
院子裡安靜了一下。
「我弟弟兒子出生,沒人告訴我。我也是刷朋友圈看到的。」
弟弟張了張嘴,沒說話。
「我媽做手術,也沒人告訴我。我還是刷朋友圈看到的。」
媽的眼淚掉下來了。
「這三年,你們把我當成外人。我接受了。我不打電話,不發消息,不回老家。」
「可現在呢?」
我看著他們,一字一句地說。
「現在老家要拆遷了,你們想起我了。因為你們需要我簽字。」
「從上周到現在,你們加了我8次,打了幾十個電話,發了上百條消息。」
「你們要的不是我,是我的簽字。」
院子裡安靜極了。
弟弟臉上掛不住了:「姐,那些事是我不對,我道歉——」
「道歉?」我打斷他,「你道歉是因為你知道錯了,還是因為你需要我簽字?」
他說不出話。
我繼續說:「我從小到大,給這個家付出了多少,你們知道嗎?」
「弟弟買房,我出了15萬。爸爸住院,我出了8萬。一共23萬。」
「這23萬,沒有借條,沒有利息,沒有還款日期。到現在,一分錢都沒還。」
「可我結婚的時候,你們給我多少?兩千塊。」
姑姑臉色變了,看向媽。
媽低著頭,不說話。
「我不是來要錢的。」
我深吸一口氣。
「我是來要一個公道。」
「23萬,我不要了。」
弟弟愣住了。
「什麼?」
「23萬,我不要了。」我重複了一遍。
「但我要我應得的那份拆遷款。287萬,爸媽一人100萬,剩下87萬,按戶籍人頭分。我和弟弟各一半,每人43.5萬。」
弟弟急了:「憑什麼——」
「憑這房子不是你一個人的。憑我的戶口也在這兒。憑法律規定我有份。」
我看著他,平靜地說:
「你可以不同意。但不同意,我就不簽字。」
「這不是威脅。這是我的權利。」
院子裡又安靜了。
半晌,爸開口了。
「小慧,這43.5萬,你……你真要拿走?」
我看著他,忽然覺得很累。
「爸,我跟你說過。如果是弟弟要這個數,你會攔嗎?」
他不說話。
「從小到大,你們什麼都緊著他。我不怪你們。但我也不想再委屈自己了。」
「這43.5萬,是我應得的。」
「至於那23萬——」
我頓了頓。
「就當我這些年孝敬你們的。」
「不用還了。」
媽的眼淚刷地掉下來。
「小慧……」
我沒看她。
我看著弟弟。
「欠條呢?」
他愣了一下,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
「這……這是我寫的……」
我接過來,看了一遍。
白紙黑字,寫著:今借張小慧人民幣四十三萬五千元整,待拆遷款到帳後三日內歸還。
下面有弟弟的簽名和手印。
我看向爸媽。
「你們也簽。」
媽看了爸一眼,爸嘆了口氣,接過筆,簽了名字,按了手印。
媽也簽了。
我把欠條收好,折起來放進包里。
「那就這樣。拆遷款到帳後,我來拿錢。」
我轉身往外走。
「小慧!」
媽在身後喊我。
我停下來,但沒回頭。
「小慧……媽知道錯了。你能不能……能不能原諒媽……」
我沉默了幾秒。
「媽,你踢我出群那天,我就不是張家人了。」
「我不恨你。但我也回不去了。」
我走出院子,上了車。
發動引擎的那一刻,我從後視鏡里看到媽站在院子門口,一直在抹眼淚。
我沒停。
我開車離開了那個村子。
一路上,我沒哭。
心裡反而有一種從未有過的輕鬆。
11.
拆遷款到帳那天,弟弟打來電話。
「姐,錢到了。你什麼時候來拿?」
「你給我打過來。」
「什麼?」
「我說了,我不想再回老家了。你把錢打到我帳上。」
他沉默了幾秒。
「行。」
第二天,我收到了43.5萬的轉帳。
我截了個圖,發給老公。
「收到了。」
他回覆:「恭喜。」
我笑了笑,沒說話。
那天晚上,媽打來電話。
我猶豫了一下,接了。
「小慧。」
「嗯。」
「錢收到了嗎?」
「收到了。」
「那就好。」
她沉默了一會兒,又開口。
「小慧,媽知道這些年對你不好。媽想……想跟你說聲對不起。」
我沒說話。
「媽知道你心裡有氣。但媽真的知道錯了。你能不能……」
「媽,我不氣了。」
她愣了一下。
「真的?」
「真的。」
我靠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夜景。
「這三年,我想了很多。剛開始我很氣,很委屈。但後來我發現,氣也沒用,委屈也沒用。你們不會變的。」
「小慧……」
「所以我不氣了。我也不委屈了。」
「你們過你們的日子,我過我的。」
「以後逢年過節,我會給你們打電話。但我不會再回老家了。」
她在那邊哭了。
「小慧,媽真的知道錯了……」
「媽,我知道。但有些事,不是道歉就能抹平的。」
「我們需要時間。」
「你們需要,我也需要。」
我掛了電話。
那天晚上,老公問我:「你怎麼樣?」
「挺好的。」
「真的?」
我想了想,點點頭。
「真的。」
「你不恨他們了?」
「不恨了。」
「為什麼?」
「因為不值得。」
他走過來,抱住我。
「你長大了。」
我笑了笑。
「是啊,三十三歲了,終於長大了。」
那天之後,我的生活慢慢回到了正軌。
弟弟偶爾會發消息給我,問我最近怎麼樣。
我會回,但不會多聊。
媽每隔一段時間會打電話來,絮絮叨叨說一些家長里短。
我會聽,但不會說太多。
逢年過節,我會給他們轉帳,發紅包。
但我沒有再回過老家。
有時候老公會問我:「你不想回去看看嗎?」
我說:「不想。」
「為什麼?」
「因為我的家不在那裡了。」
「那在哪裡?」
「在這裡。」我指了指我們的房子,「在你身邊。」
他笑了,攬過我的肩膀。
「那我們的家,要什麼都有。」
「要什麼都有。」
12.
那年年底,我和老公去旅行。
站在海邊,看著日落,我忽然想起很多事。
想起小時候在老家院子裡玩泥巴。
想起爺爺教我認字,念古詩。
想起媽媽第一次送我去上學,叮囑我路上小心。
那些記憶,並不都是壞的。
只是後來,走著走著,就散了。
老公問我:「在想什麼?」
「在想以前的事。」
「什麼事?」
「以前在老家的事。」
他握住我的手。
「會難過嗎?」
我想了想,搖頭。
「不難過。」
「就是有點感慨。」
「感慨什麼?」
「感慨有些事,不是你努力就能改變的。」
「比如?」
「比如別人怎麼對你。」
我轉頭看著他。
「以前我總覺得,只要我付出得夠多,他們就會認可我、愛我。所以我拚命付出,拚命討好。結果呢?」
「結果怎麼樣?」
「結果他們還是把我踢了。」
他沉默了一下。
「那你現在怎麼想?」
「現在我知道了。」我笑了笑,「別人怎麼對你,是他們的事。你怎麼對自己,才是你的事。」
「他們不把我當家人,那我就不當他們的家人。」
「我不需要他們的認可,我自己認可自己就夠了。」
他把我攬進懷裡。
「這話說得好。」
「我早就這麼覺得了。」
我靠在他肩膀上,看著漸漸沉入海平面的太陽。
「以前我總怕被拋棄。現在我發現,被拋棄也沒那麼可怕。」
「為什麼?」
「因為我終於明白了一件事。」
「什麼事?」
「真正愛你的人,不會拋棄你。會拋棄你的人,不值得你去求。」
他低頭親了親我的額頭。
「那我永遠不會拋棄你。」
「我知道。」
那天晚上,我們在海邊走了很久。
海風吹過來,帶著咸腥的味道。
我想起三年前被踢出群的那個夜晚,想起那些年的委屈和付出,想起爺爺的葬禮,想起弟弟的婚禮,想起那些我不在場的時刻。
那些曾經讓我痛不欲生的事,現在想起來,好像也沒那麼痛了。
不是原諒了。
是放下了。
不是他們變好了。
是我不在乎了。
我沒有120萬的嫁妝。
我只有一床398塊錢的被子。
但我有一個愛我的人,有一個自己買的房子,有一份還不錯的工作。
我有我自己。
這比什麼都珍貴。
被踢出家庭群的第1095天,我被加回來了8次。
但我沒通過。
因為我不再需要那個群了。
我已經有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