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過你們很多次機會。」我抽回手,「在你們一次次選擇趙曉雅的時候,我給過你們機會。在你們偷我錢的時候,我給過你們機會。在你們跪下來求我原諒的時候,我給過你們機會。」
「是你們自己不要的。」
走出律師事務所時,陽光刺眼。
我抬頭看著天,第一次覺得,呼吸是自由的。
林浩在車上等我。
「辦完了?」他問。
「嗯。」我系好安全帶,「走吧,回家。」
「不後悔?」
「不後悔。」我說,「心軟了二十八年,夠了。」
車開出去時,我看到父母站在路邊,相互攙扶著,像兩棵枯樹。
但我不回頭了。
他們的路是他們自己選的。
我的路,我要自己走。
第五章
一年後,我和林浩搬進了新家。
房子不大,但裝修得很溫馨。
我懷孕了,三個月。
林浩的媽媽每天來照顧我,變著花樣給我做飯。
「晚晚,多吃點,你現在是兩個人。」
我看著碗里堆成小山的菜,鼻子一酸。
「媽,謝謝你。」
「傻孩子,說什麼謝。」她摸摸我的頭,「你是我兒媳婦,就是我的女兒。」
孕五月時,我在商場遇到了李秀珍。
她在做保潔,穿著藍色的工作服,正在擦玻璃。
看到我,她愣住了,手裡的抹布掉在地上。
我本想繞開,但她追了過來。
「晚晚……你懷孕了?」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肚子上。
「嗯。」
「幾個月了?」
「五個月。」
「真好。」她眼圈紅了,「是男孩還是女孩?」
「不知道,沒查。」
她搓著手,局促不安:「你爸上個月走了。」
我愣了一下。
「心臟病又犯了,沒搶救過來。」她低著頭,「走的時候,一直喊你的名字。」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趙曉雅呢?」我問。
「沒回來。」李秀珍苦笑,「打電話說在國外回不來,轉了兩千塊錢。葬禮是我一個人辦的,親戚們幫忙湊的錢。」
「哦。」
「晚晚……」她抬起頭,眼裡有淚,「媽現在一個人……住在出租屋……一個月兩千退休金,不夠花……」
「所以呢?」我問。
「你能不能……讓我去看看孩子?我做外婆的……」
「不能。」我說,「我的孩子,不需要一個偷過她媽媽錢的外婆。」
李秀珍哭了:「我真的知道錯了……晚晚,你就不能原諒媽一次嗎……」
「我原諒過你們很多次。」我說,「從七歲到二十八歲,我每天都在原諒你們。但你們呢?你們變本加厲。」
「我老了,沒幾年了。」
「那是你的選擇。」我說,「你選擇了趙曉雅,就要承擔選擇的結果。」
我轉身要走,她拉住我的袖子。
「晚晚,媽最後問你一句,你真的一點都不愛我們了嗎?」
我看著她花白的頭髮,布滿皺紋的臉,還有那雙曾經很漂亮、現在渾濁的眼睛。
「愛過。」我說,「很愛很愛。但現在,不愛了。」
我抽回袖子,離開了商場。
走到門口時,我回頭看了一眼。
她還站在原地,像個迷路的孩子。
但我沒有回去。
有些人,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有些愛,耗盡了就是耗盡了。
晚上,林浩回家,看我情緒不對。
「怎麼了?」
「遇到我媽了。」我說,「我爸走了。」
他抱住我:「想哭就哭吧。」
我搖搖頭:「哭不出來。就是覺得……有點空。」
「正常。」他說,「畢竟是你爸。」
「我不是難過他走了。」我說,「我是難過,他走的時候,我居然一點都不難過。」
林浩嘆了口氣:「晚晚,你太壓抑自己了。」
「我沒有。」我摸著自己的肚子,「我只是學會了,怎麼保護自己,保護我的孩子。」
我不會讓我的孩子經歷我經歷的一切。
不會讓她讓出房間,不會讓她讓出新衣服,不會讓她讓出父母的愛。
更不會讓她讓出十年的血汗錢。
我的孩子,會得到全部的愛。
完整的,唯一的,毫無保留的愛。
第六章
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兒。
我給她取名林悅,喜悅的悅。
我希望她的一生,都充滿喜悅。
林浩的媽媽搬來和我們一起住,幫忙帶孩子。
「晚晚,你去上班,孩子交給我。」
「媽,辛苦你了。」
「辛苦什麼,我高興還來不及。」
有了孩子後,日子過得飛快。
轉眼,悅悅三歲了。
清明節,我帶她去給外公掃墓。
墓園很安靜,我找到林國棟的墓碑,把花放下。
悅悅問:「媽媽,這是誰?」
「這是外公。」
「外公去哪裡了?」
「去很遠的地方了。」
「他為什麼不來看悅悅?」
「因為他做錯了事,不敢來。」
悅悅似懂非懂,但還是對著墓碑鞠了個躬:「外公你好,我是悅悅。」
我摸摸她的頭:「悅悅真乖。」
掃完墓,下山時,我遇到了李秀珍。
她拄著拐杖,背更駝了。
看到我,她眼睛亮了一下,但沒敢上前。
悅悅問:「媽媽,那個奶奶是誰?」
「一個認識的人。」
「她為什麼一直看我們?」
「因為悅悅可愛。」
我帶著悅悅從她身邊走過。
擦肩而過時,我聽到她小聲說:「晚晚……孩子真可愛……」
我沒回頭。
上車後,悅悅說:「媽媽,那個奶奶哭了。」
「嗯。」
「她為什麼哭?」
「因為她做錯了事,後悔了。」
「那媽媽為什麼不原諒她?」
我看著女兒清澈的眼睛:「悅悅,媽媽教你一件事。不是所有的錯,都值得原諒。有些人傷害了你,說一句對不起,就想讓你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這不公平。」
「那該怎麼辦?」
「離他們遠一點。」我說,「保護好自己,不給他們第二次傷害你的機會。」
悅悅點點頭,雖然她不一定懂。
但我希望她記住。
記住要愛自己,保護自己。
不要像我一樣,傻傻地愛了二十八年,換來了兩雙拖鞋。
車開出去時,我從後視鏡里看到,李秀珍還站在原地,朝我們揮手。
她的手很瘦,像枯樹枝。
但我沒有停車。
有些路,走錯了就是走錯了。
有些親情,斷了就是斷了。
回到家,林浩已經做好飯。
「掃墓回來了?」
「嗯。」
「見到你媽了嗎?」
「見到了。」
「說了什麼?」
「什麼都沒說。」
林浩拍拍我的肩:「吃飯吧。」
飯桌上,悅悅嘰嘰喳喳說著今天的事。
「悅悅給外公鞠躬了!」
「悅悅看到一個奶奶哭了!」
「媽媽說不原諒她!」
林浩看了我一眼,我搖搖頭。
吃完飯,我哄悅悅睡覺。
「媽媽,講故事。」
「好,講什麼故事?」
「講媽媽小時候的故事。」
我想了想,說:「媽媽小時候,有一個表姐,她來媽媽家住。媽媽把最喜歡的房間讓給她,把新衣服讓給她,把生日蛋糕讓給她。」
「媽媽真好。」
「不好。」我說,「媽媽應該把這些都留給自己。」
「為什麼?」
「因為那些是媽媽的東西。」我親了親她的額頭,「悅悅記住,屬於你的東西,不要輕易讓給別人。愛你的人,不會要求你讓。不愛你的人,不值得你讓。」
悅悅睡著了。
我看著她安靜的臉,心裡一片平靜。
那些年受的委屈,流的淚,失去的錢。
都過去了。
現在的我,有愛我的丈夫,有可愛的女兒,有溫暖的家。
這就夠了。
至於原諒不原諒,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終於學會了,怎麼愛自己。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