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劃」,運用歲計賸余,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她也補充,若未能於主要發放日完成領取,市民可於115年1月30日(五)、1月31日(六)及2月6日(五)、2月7日(六),於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戶籍地所屬之聯合里辦公處補領。
針對領取方式,黃敏惠提醒,領取消費金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須憑通知單、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印章;受委託代領者須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並備妥通知單、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份證與印章。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領,並檢附通知單、法定代理人國民身份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份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