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嘲諷道:「各位,真相到底如何暫未判定,你們可別被人當槍使了。」
他們根本不清楚事實的真相,只靠著心中那所謂的正義感在這裡大放厥詞。
真是愚蠢。
他們被我的話噎了一下,隨即有人反駁。
「我們被當槍使?明明是你兒子乾了壞事還想狡辯!」
「就是,朵朵一個小姑娘家,怎麼會拿這種事開玩笑!」
張芬見有人與她為伍,底氣更足了。
她陰惻惻地瞥了我一眼,眼底閃過一絲得意:「姓劉的,你不是口口聲聲證據不足嘛,那你現在睜大眼睛給我看清楚了!我倒要看看證據擺在你面前,你還能怎麼狡辯!」
她說完跟律師對視一眼,律師隨即拿出一份證明公開展示。
「我手上的這份證明,是從我的當事人張朵朵身上提取到的屬於被告劉可樂的體液證明!」
第四章
這句話如同驚雷,在法庭上炸開。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份所謂的報告上,包括我。
張朵朵的律師高舉著那份文件,像是在宣勝:
「這份報告顯示,在張朵朵女士的私密衣物及身體相關部位,均檢測到了與被告之子劉可樂高度吻合的DNA!」
「劉女士,鐵證如山,這下你還有什麼話好說?」
我看著那份被律師高高舉起的檢測報告,臉上沒有絲毫慌亂。
想不到張芬竟然能做到這個地步,連證據都偽造出來了。
我緩緩站起身,目光掃過張芬母女和她們那位自以為勝券在握的律師,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報告是假的!我不信!」
「假的?」張芬的律師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將報告複印件分發給法官和陪審團,「劉女士,這份報告由市醫院出示,且蓋有公章,具有法律效力,你說假就假?」
張朵朵抬頭看我,淚痕未乾的臉上浮現出怨毒:「劉阿姨,我的證詞你不認,醫院出具的報告你不認,你們怎麼能這麼無恥?是不是真的要逼我去死!」
她說著,拿頭瘋狂撞擊桌角,沉悶的撞擊聲在法庭里迴蕩。
張芬嚇得魂飛魄散,尖叫著撲過去抱住女兒:「朵朵你不要干傻事,你要是有個好歹讓我可怎麼活!」
法官見狀,連忙讓人上前制止,法槌敲得震天響:「原告,請控制住你的情緒,不要做極端行為!無論如何,法律會給你一個交代!」
法官發話,張朵朵的精神這才慢慢平穩下來。
張芬抱著女兒,眼神怨毒地盯著我:「姓劉的,你兒子今天要是不認罪,我就死在你面前,做鬼也不會讓過你和你兒子!」
陪審團群眾紛紛附和,恨不得我兒子就地正法。
「氣死我了,劉可樂那個畜生必須死刑,看把這母女兩個害成什麼樣子了!」
「DNA都對上了還想抵賴?這劉家人真的不要臉!」
「當媽的包庇畜生兒子,跟著一起去吃牢飯好了!」
......
張朵朵的律師正氣凜然道:「劉女士,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你兒子劉可樂,必須為他侵犯我的當事人張朵朵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所有人都在等待屬於我兒子和我的審判。
法官清了清嗓子,准對我進行最後的問詢:「被告劉女士,對於原告方提供的DNA檢測報告,以及張朵朵女士的證詞,你是否還有其他異議需要陳述?」
我迎上法官的目光,一字一頓,清晰無比地回答:「法官大人,我的證據就是我兒子,我申請傳喚我兒子劉可樂出庭作證!」
法官的法槌落下,法庭大門緩緩打開:「傳被告劉可樂出庭!」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門口,張芬母女更是死死盯著,恨不得要將那個糟蹋了張朵朵的畜生當場撕碎。
然而,當我兒子走進法庭內的時候,在場的所有人都傻眼了。
因為我兒子,的確是個生物學上的畜生!!!
第五章
「什麼情況?」
「劉可樂怎麼會是這個樣子?」
「這...這不是一條狗嗎?!」
人群中爆發一陣驚呼,愣愣地看著被牽進來的金毛。
我的兒子劉可樂,正是一條金毛。
它吐著舌頭,尾巴左右搖擺,好奇地打量著法庭里的一切,渾然不知自己成了這場鬧劇的主角。
我把狗抱起來放在被告席上,玩味開口:「各位看清楚了,這就是我的兒子劉可樂,一條剛滿兩歲的金毛犬。」
張芬和張朵朵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我懷裡的狗。
張芬嘴唇哆嗦著:「不...這不可能,你的兒子怎麼可能是條狗!」
我挑眉看她:「我戶口本上就這麼一個兒子,我說我兒子叫劉可樂,沒說我兒子是人啊!」
張朵朵臉色慘白,開始崩潰了。
她質問我:「你不是說你兒子跟我差不多大嗎?怎麼可能會是狗!」
我笑道:「金毛的兩歲相當於人類的十八歲,沒毛病啊!」
搬家那天張芬打聽我兒子的時候,我隨口提了句「我兒子跟你家朵朵差不多一樣大」,誰能想到她們母女兩會拿這個來算計我和我兒子。
這下張芬母女倆如遭雷擊,張朵朵更是直接癱軟在椅子上。
張朵朵的律師也懵了,手裡的那份證明我兒子體液的文件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劉女士,你兒子真是一條狗?」
我順了順兒子的狗毛,冷笑道:「如假包換。」
律師的臉瞬間變得煞白,她慌忙撿起地上的文件,手指都在發抖:「這...這怎麼可能...」
剛才還在聲討我的陪審團群眾更是徹底懵了,他們面面相覷。
「搞了半天....她兒子是條狗?」
「怪不得她一直那麼淡定,原來我們都理解錯了!」
「那張朵朵身上的傷,還有那個DNA報告......」
人群的目光重新投向張芬母女,眼裡不再是同情,而是充滿了探究和懷疑。
看著眾人審視的目光,張芬母女的臉色比剛才劉可樂出場時還要難看。
我適時開口,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
「張朵朵,你們口口聲聲說我兒子侵犯了你,現在我兒子就在這裡,一條兩歲的金毛犬,它要怎麼捂住你的嘴?怎麼把你拖到天台?又怎麼威脅你脫衣服?」
「還有那份體液報告,市醫院的報告難道連物種都分不清楚了嗎?」
張朵朵頭搖得像撥浪鼓,嘴裡不停念叨著:「不,不可能...不是這樣的!可樂哥哥不是狗,他就是個人!是個人啊!他真的侵犯了我......」
張芬反應過來後,斂去眼裡的心虛,一口咬定我兒子不是狗。
她指著我懷裡的金毛,聲音尖利地嘶吼:「你胡說!這根本不是你的兒子!你休想隨便弄一條狗來糊弄大家,你兒子就是強jian犯!」
第六章
張芬這麼一說,好些人又開始動搖。
「對啊,萬一這狗是她臨時抱來的呢?」
「就是,誰知道她是不是為了脫罪故意找了條狗來演戲!」
「說不定真就是障眼法!」
張芬見有人開始懷疑,更加激動地叫嚷起來:「你們看她,她就是心虛了!她兒子肯定是個人,這條狗只不過是她用來替那個畜生脫罪的!」
張朵朵也像是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猛地從椅子上彈起來,指著金毛犬尖叫。
「對!這絕對不會可樂哥哥!劉阿姨你太惡毒了,你為了包庇那個真正侵犯我的人,竟然找了一條狗來冒充,你也是女的,你怎麼能這麼對我!」
「劉阿姨,我求求你了,你就讓可樂哥哥出來認罪,他都是個十八歲的成年人了,憑什麼敢做不幹當?我就是想要他認罪道歉,為什麼這麼難呢,難道你們真的要逼死我才會滿意嗎?」
張朵朵又哭又鬧,她的哭喊聲迴蕩在整個法庭。
就連張朵朵的辯護律師也強作鎮定地站出來,試圖挽回局面:「法官大人,被告此舉純屬詭辯,她完全可以臨時找來一條狗假裝自己兒子!」
接著她看向我,勸誡道:「劉女士,事到如今你再怎麼掙扎也沒用,你兒子的犯的是大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最高可判十年,至於你包庇罪,也將面臨三年以下刑期!我勸你還是儘快讓你兒子出來認罪自首,或許還能爭取寬大處理!」
她試圖用法律條文來施壓我,可話語裡的底氣卻早已不足。
我冷冷一笑,看著張朵朵的律師,一字一句道:
「王律師,八字還沒一撇呢,你就這麼著急給我兒子定罪了?你作為律師,難道不知道法律講究證據鏈完整嗎?」
「你作為一個律師,想必你也清楚,你在證據鏈不足的情況下威脅引誘我認罪,你的職業道德呢?被狗吃了嗎?」
她被我說的面上青一陣白一陣,卻又不知如何反駁我。
我查過這個王律師,張朵朵的這個案件,是她第一個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據說勝訴後能給她帶來不少名氣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