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竺可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可知,明清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寒冷期,氣候異常,糧食作物時常面臨著減產絕收。這時,苜蓿與番薯、玉米、土豆一齊登上救荒的歷史舞台。
元初,忽必烈積極推廣苜蓿的另一個目的,就是「以防飢年」。到了明清時期,苜蓿救荒的案例並不罕見。
明末清初,天災再現。據《惠民縣誌》記載,這一年,糧食歉收,饑荒襲來。當地大戶馮應晉到自家地里查看收成,只見到兩百多畝苜蓿長勢良好。於是,他向家人提出了一個滿是善意的想法:「當此急荒,胡不令人採食?」
家人初聽,覺得有些荒唐,怎麼能拿牲畜飼料給人吃?馮應晉有些生氣:「吾忍以畜故,飢我鄉里邪?」隨即,他召集饑民,任其自由取食。不多時,兩百多畝苜蓿被全部吃光,馮應晉又讓人開倉賑濟,幫助饑民度過難關。
在連年的饑荒中,馮家救活了五十多戶災民。後來,馮氏子孫連續登科及第,人們都說,這是當年馮應晉賑災義舉的福報。
實際上,早在南北朝時期,《齊民要術》就指出了苜蓿的吃法:「春初既中生啖,為羹甚香。」此後數百年,苜蓿除了喂養牲口,另一潛在用處就是作為中國人的食物補充。明代鮑山在《野菜博錄》記錄了一種吃法:採摘苜蓿的嫩葉,清洗乾淨後,進行油炸,用鹽調味即可食之。
面對頻頻發生的災情,人們不僅利用苜蓿活命,也利用苜蓿助力農業增產。
苜蓿常被用於治理鹽鹼地。乾隆年間,浙江人盛百二赴山東任職。為官期間,偶然得到孫宅揆攥寫的《教稼書》,但又覺得篇幅內容有些欠缺。於是他遍訪民間,學習農業知識,花費六年時間,終於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寫成了《增訂教稼書》。在書中,他自言「苜蓿法」是從一名滄州老農處學來。
據盛百二所言,每逢鹽鹼地,可先全部種上苜蓿,每年收割地表植株,四年之後,再剷除其根須。這時再「改種五穀蔬果,無不發矣」。盛百二認為,這是「苜蓿能暖地」的結果。
作為豆科植物,苜蓿本身就具有較強的固氮能力,明清時期,人們常常將其充當綠肥。據《鹿邑縣誌》記載,光緒年間,河南鹿邑的農民遇到貧瘠的土地,往往會先種上三年苜蓿,等到「積葉壞爛肥地,墾種穀必倍」。
苜蓿之於人畜,歷史功益甚多。兩千多年前,「漢使」之舉可以說是利在千秋。
在中國人引入域外物種一事上,美國東方學家勞費爾曾給予極高的評價:
「中國人的經濟政策有遠大眼光,採納許多有用的外國植物以為己用,並把它們併入自己完整的農業體系中去,這是值得欽佩的。中國人是熟思、通達事理、心胸開豁的民族,向來樂於接受外人所能提供的好事物。在植物經濟方面,他們是世界上最前列的權威。中國有另一獨特之處:宇宙間一切有用的植物,在那裡都有栽培。」
無論是張騫鑿空西域,亦或是全球地理大發現,中國人都以一種包容的心態,去積極面對和利用域外傳入的農作物。
時光流轉,苜蓿的紫花開了又謝,謝了又開。它曾托起漢唐鐵騎的雷霆萬鈞,也曾見證宋明疆域的無奈收縮;它滋養過御苑的良駒,也救活了饑民的性命;它改良過鹽鹼的瘠土,更沉澱為農耕智慧的一部分。
它卑微地匍匐於大地,卻照見了歷史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