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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寺院成了法外之地,為什麼釋永信沒有人查?我想有這幾個原因:一是僧人不屬於紀檢監察的範圍。《紀律處分條例》是針對政治人物的,「八項規定」是針對公務人員的,財產申報是針對官員的。
釋永信不是官員,酒肉穿腸過,紀檢部門查不了他。
二是法律也對寺院網開一面。很多人都信仰佛教,認為世上有「神靈」,得罪僧人就是得罪「菩薩」,就會遭到報應。僧人的行為再惡劣,只能由佛教界的寺規戒律來懲處,沒有人願意插手寺廟的事。教規戒律怎麼懲處?在古代,無非是閉門思過,罰跪、罰乾重活,再嚴重一點就是打大板,逐出佛門直至處死。在現代,也不過是吊銷戒牒,不讓他再在佛教界為非作歹。雖然《刑法》 第四條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但在實際執法中,對僧人判處刑罰的還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