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宣布放寬生育津貼申請門檻,7/1起正式上路。(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的爸媽們看過來!為減輕生育負擔,高雄市宣布放寬生育津貼申請門檻,7/1起正式上路。新制下寶寶的父母設籍時間要求縮短,並保障早產新生兒的補助資格。
誰可以領高雄市生育補貼?
根據高雄市社會局的公告,112年4月1日以後出生,並於高雄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之新生兒,父或母申請時仍設籍在高雄市,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就申請發放生育津貼:
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十個月。
未設籍本市或設籍未滿一年之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十個月。
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若是胎兒早產,則設籍日計算可以延至原預產期日期,不用擔心胎兒早產而拿不到補助。
另外依《748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同姓家長們,收養新生子女,並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則一樣適用第一個條件,也可以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