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清醒後察覺有異,遂聯繫其父親並報警處理,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而循線查獲。
法官調查,楊男系因受友人邀約至KTV與陳女等人一同飲酒娛樂,因正值青壯,酒後與陳女共處時,一時衝動、思慮欠周,趁陳女因酒醉而不能抗拒之際得逞,由於楊男坦承犯行,並積極尋求被害人諒解且達成和解,且已給付全額賠償金120萬元,加上並無前科,因此法官決定酌量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