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離婚協議書上,汪小菲表示,自己會繼續支付台灣的房貸,包括孩子的撫養問題,而這其中也包括保姆司機的工資,以及台灣豪宅的一系列生活費用,除此之外,還得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費,主打一個願打願挨。本來這一切都在愉快地進行著,誰知大S又婚了,這期間不過半年的光景,對方還是大S的舊情人,汪小菲自然不願買這個帳,索性就賴著不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