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典當金額最高只有物品價值的一半。在雙方達成協議以後,當鋪「頭櫃」高聲吆喝當品的類別、顏色、當價等,同時,另一邊已經寫好當票,編號登記了。這時候,當鋪的學徒會把當款放在桌子上,頭櫃將當品拿到後方保管,然後將當票和當款交給當戶就可以了。
出典人(當戶)借款以後必須按照期限贖當,古代典當一般按月計利,晚贖一兩天也要按照一月利息。如果到一定時期無力贖當,就成了死當,抵押的物品便歸當鋪所有。當鋪可以繼續享有對典物的使用和收益權,還有自由處分物品的權力。
這樣,一些當鋪也從事買賣活動。比如聚豐當的一則廣告有:「本當自出售:細毛皮貨、鐘錶字畫、珠寶古玩、綢緞呢絨、四時衣服,便宜非常」。
當時當鋪收押的物品種類繁多,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金銀玉器、古玩字畫、家具桌椅、銅錫器皿、珠翠銀器、白貂坐褥等,窮苦百姓也可以用糧食、棉襖、農具等做抵押品,幾乎無所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