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娘家借錢買房,婆婆把房寫小叔子名,丈夫:媳婦,懂點事行不行!

2024-11-28     舒黛葉     反饋

回娘家借錢買房,婆婆把房寫小叔子名,丈夫:媳婦,懂點事行不行

子怡和男朋友培軍是在大學相識的,雙方家庭都是普通人家。

培軍的家庭成員比較多,除了父母和弟弟,還有奶奶需要照顧。

培軍母親為兩個兒子的婚房發愁,因為家裡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

眼看大兒子和子怡畢業後就要結婚,她想不如把奶奶和自家的房子都賣掉,然後買一個三室一廳的大房子,全家人都住在一起。

怡知道後覺得不方便,但既然想和培軍結婚,也只能接受這樣的安排。

兩人結婚後住在一間臥室,公婆住一間,奶奶和小叔子則在客廳搭了兩張床。

一家六口就這樣將就著住了一年。 期間,子怡覺得真的太不方便了。

奶奶上了年紀,生活習慣和年輕人不一樣,什麼事都要求他們節省,一些剩菜剩飯不讓他們扔,還必須全部吃掉。

晚上,子怡去衛生間,看到客廳里沒蓋被子的小叔子,她總是閉著眼睛趕緊去如廁。

每天下班回來,看見公公葛優癱似的往沙發上一躺,她就覺得無比心煩。

又不好意思自己在房間裡休息,只能出來幫婆婆準備一大家子的飯菜。

到了夏天,小叔子光著膀子在家裡走來走去,子怡更是感到這個家真的沒有她一點空間。

這一年,子怡忍夠了,她和培軍說一定要買房出去住。

沒錢的話可以先從娘家借一些,婆婆也得出些錢,到時兩人再還給雙方父母。

培軍去和母親說了這事,母親考慮了兩天,同意借給他們15萬。

子怡聽了很高興,馬上回娘家找爸媽借錢,爸媽借給她20萬。 有了這35萬,再加上她和培軍兩人的存款,足夠付一套一室一廳的首付。

一想到馬上就能有自己獨立的生活空間,子怡別提多高興了。

經過選房、簽合同、付款等多項環節後,就差到房管局去辦理過戶手續了。

這時子怡突然被公司要求出差,要去半個多月。

沒辦法,子怡把這件事交給了培軍,告訴他房本上寫他一個人的名字也沒關係,畢竟兩個人是夫妻,算是共同財產。

20天後,子怡出差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想看看期待已久的房本。

當她看到房本上只有小叔子一個人的名字時,還以為培軍給她拿錯了。

再一問才知道,原來沒有搞錯。 子怡懵了,問為什麼?

這時婆婆出來和她解釋,說小叔子也談戀愛了,女方問有沒有房子,為了能讓女方放心,才把這套房寫了小叔子的名字。

婆婆還打包票似的說:「你放心子怡,這是暫時的,房子還是你和培軍的,就是名字變了。

等你小叔子結完婚,再把名字改過來。 」

「你騙誰呢?」子怡覺得自己上了當,婆婆一家都在騙她,「現在不把名字改過來,我就去法院告你們。 」

「媳婦,你懂點事行不行?」站在一旁的培軍給子怡來了這麼一句。

子怡一下子感覺老公和婆婆成了強盜,其他人都是幫凶,做出這樣不講道理的事,居然反過來讓自己「懂點事」。

她咬緊嘴唇點了點頭,說:「我就是太懂事了,才會讓你們騎在我脖子上拉屎!

等著法院的傳票吧!」 說完,她摔門而去,除了決定要告婆家人私自更改房本名字,還要和老公離婚。

從這一刻起,子怡決心不能再讓婆家人騙,要給他們點顏色看看!

3.心中無對方 無異於將婚姻推向死角 培軍媽媽的做法其實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用大兒媳的錢買房。

不寫大兒子和兒媳的名字,卻偷梁換柱寫了小兒子的名字,這等於就是毀了大兒子的婚姻。

如果小兒子的女朋友知道事情真相,也會覺得這個未來婆婆的人品有問題,那麼還會和小兒子繼續戀愛下去嗎?

作為母親,心急給兒子們籌房可以理解,但是用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就不可以。

從子怡的敘述中可以看出,她是個懂事明理、知道包容別人的年輕人,和婆婆一大家子人住了一年,沒有鬧過什麼矛盾,證明她知道忍讓,也知道約束自己的行為。

只是婆婆的做法實在過分。 再來看培軍,作為丈夫,明明知道這樣做不對。

卻為了自家弟弟選擇讓老婆「懂事」,這就代表他根本沒有把子怡放在心上,更沒有把子怡的訴求當成最重要的事,而是和自己的母親聯合起來騙了子怡。

這註定是把自己的婚姻推向死角,沒有任何可以挽回的餘地。

子怡的做法是正確的,對於這種一點不考慮兒媳想法的婆家。

就不應該再付出什麼,而是儘早和他們劃清界限,保護好自己的利益,讓自己不再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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