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中,最理想的狀態大概是:你喜歡的那個人,剛好也喜歡你。
只不過,並不是每一個遇到愛情的人都是勇敢的。
有很多人面對自己的心上人,更多的是內心波濤洶湧,表面風平浪靜,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心意。
所怕的,是這份小心翼翼地喜歡,被人發現,讓自己無所適從,也是唯恐看錯了人,開始一段錯誤的戀情。
但其實,兩個人該不該在一起,相處中就有答案,因為一對「緣分正好」的有情人,他們是會有這些默契的。
01. 眼中有彼此
互相喜歡的兩個人,無論那層窗戶紙是否捅破,都會在彼此心裡占據一個位置。
見了面,會忍不住看向對方,即便什麼都不說,但是會心照不宣地把目光投向對方;沒見面,也會通過各種途徑留意對方的消息,想知道對方近況如何,在經歷什麼。
不得不說,互為「正緣」的人,都是在惦記著彼此。
看不見的「紅線」,卻連接著兩端看得見的關注。
很多時候,一段感情被稱為「正緣」,也就意味著對方是那個對的人。
遇到一個對的人,是歡喜更是幸運。
如果人群中,你總是把目光投向那個喜歡的人,恰巧發現,對方的目光也頻頻向自己「襲來」。
其實,這就是心意互通,也是相互喜歡的人之間,才會有的默契。
既然是「正緣」,便不會輕易錯過,從「你的眼中有我,我的眼中有你」開始,一點點紮根在彼此心裡。
很多時候,無論是對人還是物,關注都是產生交集的開始。
有了開始,生活中有了對一個人的時間與精力投入,兩個人接下來的接觸與發展往往順理成章。
當然,這裡的前提條件是互相,如果只是單方面的,可能最終成功的機率會低一點。
只有相互,往往說明眼裡都有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