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媽不伺候我媽也行,讓她每月付3千房租,不然離婚」妻子:好
在一段婚姻里,是不可以有鳳凰男和扶弟魔的,一旦有了這兩種人,那麼婚姻就會不長久。
遲早有一天都會走向離婚,所以不管男人還是女人都不要做一個拎不清的人,因為拎不清會害了自己。
一位鳳凰男對妻子說道:「你媽不伺候我媽也行,讓她每個月付4000房租,畢竟我不養閒人,不同意就離婚。」

我今年34歲,我姓楊,兩年前,我才選擇結婚,我這麼晚結婚都是因為之前我被傷害過。
所以我一直都不相信愛情,到了結婚年紀的時候,也不願意結婚,後來拖著拖著就把自己熬到了大齡的年紀。
去相親的時候,很多人都嫌棄我,因為我家庭條件不是很好,而且年紀也大了,所以那些男人都不願意要我。
他們都是想要那些年輕的女孩子,可我已經步入了30歲,想找一個願意娶自己的男人根本就沒有那麼容易。
後來相親了很久,我才遇到了我老公,當我剛認識我老公的時候,我覺得他人還不錯。
因為當時相親的時候,他會先問我的口味再點菜,這一點讓我覺得他很細心,所以當時我就對他產生了好感。

後來相親結束之後,他就問我要聯繫方式,還說想要跟我嘗試相處。
因為那時候他也三十多歲了,而且條件也不好,如果再不娶就真的娶不到了。
所以必須要趕緊找老婆結婚,好讓自己的母親儘快報上孫子。 我們有了彼此的聯繫方式之後,他經常發信息關心我,問候我。
畢竟我們兩個還在了解當中,如果我總是不回他信息那麼會顯得很不尊重他。
到時候他也會對我失去好感,所以為了不錯過他,不管他什麼時候發信息,我都能夠做到及時回復。
後來兩人聊了一段時間後,他就向我表白了,我當時也沒有多想,也答應和他在一起了。
兩人談了半年後,也步入了婚姻殿堂。 結婚前,我媽把自己的養老房給賣了。
然後給我買了一套陪嫁房,本來當時我不想讓我媽這麼做的,可是我媽覺得就我這麼一個女兒。
如果我出嫁的時候,她什麼都不給,那麼她會很不好意思,而且她也擔心到時候我在婆家沒有地位。

如果有了一套陪嫁房,不用擔心我在婆家過得不好,我媽買了房子給我之後,我們兩個也順利結婚了。
結了婚後,由於我們沒有房子住,然後我就把我媽接到了陪嫁房來,當時我老公也很歡迎,而且還發誓會好好地孝敬我媽。
可是我媽來我家住了一段時間後,我老公的態度變得越來越差,沒有之前那麼孝順的。
而且經常給我媽甩臉色,要麼就是跟我抱怨,我媽在這裡白吃白喝。
當時我直接罵他:「我媽每天幫我們分擔家務活,有時候還拿出自己的錢做生活費,你竟然說他什麼都沒有付出就在這裡白吃白喝,你瞎了嗎?」
老公對我這麼一說之後,心裡很不爽,然後直接對我說道:「那又怎麼樣?我又不是他兒子,我憑什麼要讓他住在這裡養老?」
我說:「就憑房子是她買的,她有資格住在這裡,而你也沒有資格不讓她住。」

老公說:「要住也是我媽住,而且陪嫁房已經陪嫁過來了,不是她的了,她作為一個母親應該懂這個道理,可是她什麼都不懂,就知道給我們添加麻煩。」
我說:「沒跟你在一起之前,怎麼沒見你這樣,在一起了之後,你就意見這麼大,你什麼意思?
想跟我鬧的夫妻夫妻感情變差是嗎?」 但是我老公為了不讓我提出離婚,最後也不敢再說話,因為他知道,如果他再繼續說下去。
我肯定會選擇跟他離婚,所以為了不失去我和陪嫁房,他也只能妥協。
可能是我媽沒能做到大房子的原因,所以他就想用錢彌補他的母親,但他這樣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跟鳳凰男沒什麼區別。
而且正是那種很討厭鳳凰男的女人,所以當他有這種行為的時候,我心裡特別的生氣,也覺得他不是一個合格的老公。

但是想到兒子孝敬自己的母親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我也不好計較那麼多,畢竟我也經常給我媽用,所以我就算心裡很不爽,我也不能去說他。
後來隨著時間不斷流逝,我們也結婚了兩年,我媽也在我這裡生活了兩年,可是這兩年來,我媽和我老公的關係特別的差。
因為我老公很不喜歡他,聽我媽說他經常趁我不在的時候,想要趕我媽走然後接婆婆進來生活。
不過每次他都不得逞,因為我媽總是拿陪嫁房打壓他,所以他也不敢太過分,只能嘴上說說而已。
但是後來她做了一件事情,讓我實在忍無可忍直接選擇了離婚,半年前婆婆生病了,婆婆生病之後,老公就把婆婆接到了家裡來。
當時我很不樂意,因為我不喜歡跟婆婆生活在一起,但是想到她生病了,如果不讓她搬進來。
到時候傳出去,別人肯定會說我不孝順,所以我也只能先讓她暫時住在這裡,等她病好了再叫她搬出去。

誰知她來了之後,每天都很看不慣我,即使她身體不舒服,都還要來對我指指點點。
有時候還要跟我媽吵架,每次跟我媽吵完之後,她就會在那裡生悶氣,然後導致身體一直都不好。
而我老公也沒時間伺候她,我老公也特別的心疼,但是他要工作,他也沒辦法,只能讓自己的母親照顧自己。
後來婆婆在我家住了一段時間後,摔了一跤不但扭到了腰,還導致病情越來越嚴重,而且每天都要有人伺候,當時我老公為了照顧婆婆。
還特地請了好幾天假,可是請了幾天假之後,天天被老闆罵,而且還被威脅他如果在請假就開除他。
當時老公很無奈,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後來就是來想去後,想到了一個好辦法,那就是讓我媽去伺候婆婆。
結果他直接命令到:「如果你媽照顧我媽,那就讓她每個月付4000房租,她在我這裡做了那麼久。
我都沒有收過錢,但這次我不會再讓她白白住在這裡,因為我不養閒人,只有照顧我媽了,才有資格住在這裡。」

我聽完整個人都不好了,然後我直接罵到:「你想都別想,我不可能會讓我媽去照顧你媽,更不可能會讓我媽成為你媽的保姆,所以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老公:「你信不信我跟你離婚?」 我說:「好,離就離,我正有此意,也許離了,對彼此都好,這樣我就不用跟你和你媽生活在一起了。」
說完,我直接把他們母子趕了出去,後來也跟老公離了婚,離了婚之後,老公也沒有了地方住。
每天只能住老家那間破破爛爛的房子裡,他內心很後悔,但是他知錯的太晚了,所以我不可能會再給他任何一次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