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處初期:追求喜歡的人,別用力過猛。
什麼是「用力過猛」?
舉個例子:
你跟對方此前素不相識,某個偶然的機會下,你們認識了。
對方才跟你聊了短短兩三天時間,就說很喜歡你,對你瘋狂示愛;
你多次婉拒,表示暫時不想談戀愛。
潛台詞是:「我還不了解你,還不喜歡你」。
可對方揣著明白裝糊塗,繼續對你死纏爛打,軟磨硬泡;
關心你,對你噓寒問暖,每天給你發幾十條消息,給你各種小恩小惠。
面對一個「你不喜歡的人」的猛烈追求,你會不會充滿壓力?
你的想法是:
「我不喜歡你,所以不想欠你任何人情;你這樣步步緊逼,讓我很煩躁,很反感"。
兩性關係中,你一定要記住:
喜歡是可以創造的,除了一見鍾情之外,所有的感情都是「緩慢流淌」的。
你用力過猛,不僅不會達到你想要的效果,還會把對方嚇跑。
你想要什麼東西,只要踏實沉著,努力去做,就能夠輕易地達成你的目標;
追求喜歡的異性,最忌諱「目的性太明確」;
要循序漸進,要張弛有度,要分出輕重緩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