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氣得直接把2000塊錢甩回給婆婆,7天花3萬,你們補償個2000算什麼,更何況,當事人還心寬體胖每天要求好吃好喝供著呢。 見我回絕了,姑姐就認為我是不識好歹,她帶著一家人回娘家過暑假,是回娘家看望父母,我這個媳婦有什麼資格阻擋?
更何況,她親弟弟都沒有說什麼呢,我一個弟媳婦本就是個外人,更沒資格指手畫腳。 我冷冷看著姑姐,告訴她,這套房子是我們買的,不是你父母的,更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