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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把工資卡給到妻子後,妻子的臉上才有了笑容。 為此,父母還來家裡鬧過幾次,可我始終堅持要自己保管工資,頂多每月給父母2000塊錢生活費。
如果父母不要,那我就分文不給。父母慌了,生怕再鬧下去我真的分文不給,只好妥協了。 之後我每月準時準點給父母轉帳2000,但父母卻依舊提出各種過分又無理的要求。
不是家裡要換冰箱電視機,就是他們要看病吃藥,一張嘴就是幾百上千,甚至有時上萬。 妻子抱怨了許多次,認為我父母只會一味索取,卻不懂得兒女的為難。一邊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一邊是妻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也只好苦笑敷衍了過去。
在我結婚第三年,弟弟也結婚成家了。而父母早就在我掛失工資卡之前,早早就拿著卡里的錢給弟弟買了一套婚房,一直隱瞞著我,直到弟弟要結婚,我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