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產生分歧,警察和記者趕忙上去勸解,但是雙方還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不久後兩個姐姐又被弟弟告上法庭。
調解後,兩個女兒因為顧念父母的養育恩情做出了一些讓步,她們表示願意陪護母親為照顧重病在床的母親出一份力,但仍舊不願意為母親的看病出錢。而付大爺的兒子卻認為姐妹三人都有義務贍養父母,醫藥費應當三人平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