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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述:
我叫吳桂賢,今年70歲,我父親是我們村出了名的重男輕女,當年結婚的比較早,很多十七八歲就開始相親,覺得合適就結婚,不像現在這樣還要談戀愛、多做了解,才步入婚姻的殿堂,而我26歲時父母還沒有幫我找婆家,並不是我不想嫁,而是我父親見我精明能幹,想多留我幾年,不願意讓我那麼早嫁。以前我還是挺聽父母的話的,但是慢慢的我意識到,如果我一直這樣下去,到時候一旦年紀大了,就只能嫁給一些二婚的給人家當後母。
所以後來我明面上聽從家裡的安排,但背地裡卻偷偷給自己物色了對象,這個人就是我現在的老伴,我老伴比我小兩歲,他家裡很窮,父母都已經走了,並且當年父母生病欠了不少錢,這就相當於一嫁過去就要還債,負擔不輕,但我並沒有遲疑,依舊選擇了老伴,因為我認為我們倆都是勤快又上進的人,只要肯努力,債務肯定能夠一點點還清,我們家的日子也會慢慢好起來,就這樣在父母的反對下嫁給了我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