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表示,兒子今年才正要升大學二年級。某天,他突然表示,「我要結婚了!」,並表明不是在徵求同意,而是盡告知義務,「這是對你們的尊重」。兒子表示,目前修法為18歲以上可以結婚,「不管我們答應與否,他婚是結定了」。但讓她更傻眼的是,對象竟是自己的好姐妹,「一個兒子要叫阿姨的女人!離婚後常來我們家玩甚至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