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前任的3個必須遵守的規則,你知道嗎?

2023-07-07     郎莎澤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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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情況為例。25歲的時候,我結束了一段持續了兩年的感情,言辭尖刻。最後,我們對著對方大喊大叫,把對方的東西扔出了公寓,這讓我們八卦的鄰居們很開心。我們的關係徹底結束了,塵埃落定了,並被埋葬在感情史冊中。

分手一年後,我們在一個共同朋友的活動中相遇。那時,我基本上已經放下了,但有些人仍然想知道他為什麼拋棄我。長話短說,我們最後在我的公寓里發生了關係。

就在這時,我突然意識到,等等……到現在為止,我們不是一直在互相憎恨嗎?這是個好主意嗎?奇怪的是,那時我感覺更平靜了,而不是舊傷復發,我們最終又在一起了。

那時我才意識到,與大多數主張反對復合的專家所建議的情緒動盪引發的災難相比,與前任復合也可以是一種積極的體驗。

當我說我很享受這段經歷時,我並沒有錯。 我們關係的各個方面都變得更加愉快,因為這種聯繫已經存在了。你們已經有了深厚的感情,永遠不會消失,不管分手有多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