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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三番之後,陳曦累了,面對婆婆又一次拿著買菜的錢,去買了衣服。看著婚前說會一輩子對自己好,但婚後卻幫著婆婆的老公,陳曦提出了離婚,她對婆婆說:「我和你兒子離婚,你重新找一個當親閨女對待的兒媳婦吧。」陳曦收拾東西回了娘家,李華沒有阻攔,婆婆自然也沒有。
婆婆還是老想法,認為女人只要結婚了,就不會離婚的。所以她以為陳曦只是說說而已,而且,這種想法,也是她在兒媳婦進門之後,一個勁拿捏兒媳婦的原因。媽媽不同意,李華作為孝順的兒子,自然也不會攔住陳曦道歉。陳曦再次見到李華,是在兩周之後,家裡太亂了,李華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