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女兒就讀小學六年級、兒子正值國一升國二的年紀,原PO認為男女有別,該讓孩子分房睡了,但由於小姑依舊住在第三間臥室,甚至還和交往多年未婚的男友同住,原PO只能在自己和丈夫的臥室添增一張床,讓兒子有睡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