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第三天中午我和前女友歡愉之後,她突然說餓了,我就去樓下給她買吃的,碰見門口警衛,他叫住了我:「剛才看你老婆哭著跑走了,差點撞車了。你們怎麼了,是不是吵架了。」
我感覺事情不妙,果然手機上老婆傳來訊息:我們離婚吧,你今天就從我的房子給我滾出來,我覺得噁心。
看完我就後悔了,趕緊和前女友做了斷,可是前女友卻說懷了我的孩子,不願意分手。
大家說我該怎麼辦?我不願意離婚,離婚我就無家可歸了,大家幫我想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