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過流水線的工作,也做過餐館的洗碗工,只要能賺錢,再苦再累,我都願意做。只是賺來的錢,除了基本的生活開銷,我都給了家裡。不給不行,我媽會和我從頭到尾訴說這是我的義務。從當初懷著我的時候,她有多遭罪,到撫養我長大,花了家裡多少錢和時間精力。總之,我現在工作了,大部分的錢給家裡,是天經地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