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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他這麼對我,這個時候我不離開,對他已經是仁至義盡了。然而他還不知足,對我還敢發火,那次我就不回頭了。事情是這樣的,他自己吃不了什麼東西,吃點飯都費勁,我就給他熬大骨粥,他卻嫌棄我熬得爛,他覺得我把他當一個廢人,直接把粥打翻,讓我滾。
那次我不再忍讓,把幾十年的氣發泄出來,直接離開他了。我自己委屈那麼多年,還伺候他,他不領情,我憑什麼委屈自己。
我離開後,女兒把他送去護理院,聽說過得很不如意,我知道後,心裡樂開花了。大概過去了一個月,他給我打電話,他說:「還是我照顧的他好一點,讓我回來照顧他,如果我願意,他願意拿錢彌補過去對我的虧欠,把錢交給我保管,再也不AA制了。」
當時,我心裡別說有多舒坦了,我笑了笑對他說:「你也有今天,你也會向別人低頭,不過晚了,哪怕你一天給1千塊錢(約4436新臺幣),我也不伺候你。」
他聽完我的話,對我破口大罵,還說我沒良心。我要是沒良心,早就不管這個家了,還會委屈自己幾十年,看他不知悔改,我心中無比後悔當初跟了他,他就是我人生中的悲哀。餘生我要為自己而活,他的好壞與我無關。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