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果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兒媳是兒子的配偶,兒子有義務贍養父母。而作為配偶的兒媳,也應該有同等義務。
只不過,在法律層面而言,兒媳與公婆沒有血緣關係,自然也就沒有贍養義務。只不過為了顧及自己丈夫的顏面和孝心,多數的兒媳婦會約定俗成地去贍養公婆。
兒媳婦可以自願自發去贍養婆婆,但卻不能被強迫,更不能被道德綁架。畢竟誰的父母誰養,公婆沒給予自己半點恩情,兒媳婦自然也可以不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