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整整四年的時間,收集了他所有吃喝嫖賭,收受賄賂的證據。
最後,我用一封匿名信把他送進監獄。直到最後一刻,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栽在誰手上。
而這一切,她全都不知道,她只知道我丟了兩份工作,每天都拚命工作,兼職,補貼家用。
我摟著她和孩子,永遠不打算告訴他們這些事,因為我想讓她們只活在單純的快樂裡。
沒想到最後竟是這樣的結局...!但狠狠報復真是太爽快了!!總有種吐了口鳥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