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沒領證之前,男友買了一套婚房,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剩餘的20萬,就給了瀟瀟當彩禮,男友就開始哄著瀟瀟去領證,瀟瀟不疑有他,就興沖沖跟著男友去領了結婚證。
領了結婚證,兩個人就開始安排婚禮和酒席的事項。可准婆婆卻說,給了你們100萬,我們已經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婚禮酒席我們就不管了,你們自己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