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何首烏及其成方製劑可能有引起肝損傷的風險,超劑量、長期連續用藥等,可能增加此風險。生何首烏較制何首烏可能更易導致肝損傷,故而規定保健食品中生何首烏每日用量不得超過 1.5 g,制何首烏每日用量不得超過 3.0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