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蘇秀,今年二十九歲,在一家外資科技公司做項目經理。
工作忙,壓力大,但收入不錯,也享受這種獨立和掌控感。
張哲是我半年前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他在一家國企做行政,比我大兩歲,人看起來斯文穩重,家境據說不錯,父母都是退休幹部。
我們交往了大概四個月,關係處於「比朋友親密,但離談婚論嫁還遠」的階段。
平時一周見一兩次,吃吃飯,看看電影,聊些不痛不癢的話題。
我知道他媽媽對他管得比較嚴,他偶爾會提起「我媽說……」,我也沒太在意,覺得孝順不是壞事。
第一次見他父母,是在交往兩個多月時,他媽媽王阿姨過生日,張哲說「我媽想見見你」。
我本著禮貌,精心準備了禮物去了。
他家在一個不錯的小區,房子寬敞但裝修風格是老派的豪華。
王阿姨五十多歲,燙著卷髮,穿著講究,臉上帶著一種審視的笑容。
他爸爸話不多,只是點頭。
那頓飯吃得很是拘謹。
王阿姨問了我的工作、家庭、學歷,然後話里話外開始敲打:「女孩子啊,工作不要太拼,穩定最重要。
以後結了婚,重心還是要放在家庭上。」「小哲是獨生子,我們對他期望很高,找對象也要找懂事、賢惠、能照顧人的。」 張哲在一旁賠笑,偶爾附和兩句「媽說得對」。
我聽著不舒服,但初次見面,只是微笑,沒多說什麼。
那次之後,王阿姨似乎就「認可」了我,開始以「準兒媳」的姿態介入。
她會通過張哲,問我周末有什麼安排,暗示我應該去他家吃飯;會「關心」我穿什麼衣服,說「女孩子穿得太素不好」;甚至有一次,張哲轉發給我一條長長的微信,是他媽媽寫的「未來兒媳行為準則」,裡面列舉了諸如「要早起為家人準備早餐」、「要會煲至少五種湯」、「對待公婆要像對待親生父母一樣」等等條款。
我看得目瞪口呆,問張哲:「你媽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才交往多久?」 張哲支支吾吾:「我媽就是比較傳統,也是為咱們好,你別往心裡去,應付一下就行。」
我心裡那根弦繃緊了。
我開始重新審視張哲。
我發現,他幾乎事事聽他媽的。
小到穿什麼衣服,大到職業選擇(他原本想創業,被他媽強行按進了國企),甚至我們約會去哪裡,他都要「問一下我媽的意見」。
他對我,與其說是男朋友,不如說是一個執行他母親意志的傳聲筒和觀察員。
我們之間幾乎沒有深入的、關於未來的、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對話。
我開始猶豫,這段關係是否還要繼續。
就在我糾結是否要提出分手的時候,出事了。
張哲的媽媽王阿姨,在跳廣場舞時不小心摔了一跤,右腿脛骨骨折,需要住院手術,術後還需要相當長時間的臥床靜養和康復。
張哲第一時間給我打電話,語氣焦急:「秀秀,我媽摔骨折了,在醫院!我得趕緊過去!這幾天可能沒法陪你了!」
我表示理解:「你快去吧,需要幫忙的話說一聲。」 我想著,作為普通朋友,問候一下也是應該的。
第二天,我下班後買了果籃和鮮花,去醫院探望。
病房裡,王阿姨躺在病床上,右腿打著石膏吊著,臉色有些蒼白,但眼神依然銳利。
張哲和他爸爸都在,還有幾個親戚。
看到我來,王阿姨臉上露出一種「你總算來了」的表情,指揮張哲:「小哲,快給秀秀搬個凳子。
秀秀啊,你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