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肯定第一線警察同仁的辛勞與付出,持續滾動檢討警察福利措施,行政院(12)日核定修正「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調高刑事加成及勤務繁重加成,進一步提升警察人員整體待遇,展現政府照顧警察福利、穩定治安量能的具體作為。
行政院表示,警察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與專業性,尤其刑事警察人員長期面對治安案件、犯罪偵查及高風險勤務,身心負荷極重,行政院將刑事加成由原支等級數額加6成提高至加8成支給,以大多數刑事人員領第一級為例,每月增加金額約1,940元,提升刑事警察人員待遇,鼓舞工作士氣。
行政院指出,另為慰勉各地方政府警察局員警的辛勞,行政院調高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勤務繁重加成支給成數上限,並將縣市政府警察局納入支給適用範圍,其中台北市與新北市由原最高加1倍支給,提升至最高可加1.
3倍支給,每月增加2,328元至2,910元;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由原最高加7成支給,提升至最高加1倍支給,每月增加2,328元至2,910元;另增訂13個本島各縣(市)政府最高加4成支給,每月增加3,104元至3,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