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穿:我有很多衣服穿了十幾二十年,兒子的t恤,毛衣,我都拿來穿,很多小姑娘,穿的跟個男孩似的,很多男孩塗脂抹粉又把自己搞的跟女孩似的,不知道這世道怎麼了,就像我,竟然也跟上了這時髦的潮流(並不是),不過,我穿衣服很愛護,珍惜,以前花巨款買的純羊毛大衣,駝色的,很暖和,我每年都拿出來穿一穿,看起來依然像新衣服一樣,我喜歡攢很久,買一件真正的心頭好,然後熱愛很多年,比如一件搭配大衣穿的黑色的羊絨衫,軟軟糯糯,觸感從指間傳到心底。
穿自己精心挑選的衣服,一件當10件,看起來就心生歡喜,能穿很多年。
我已經很多年沒買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