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安康新村這個不顯眼的地方,蘇婉婷心懷恐懼,不敢出門、不敢見人,
守著那些不義之財,過著比囚犯還慘的日子。 她深夜聽著點鈔機聲,
晝夜不安地在噩夢中反覆醒來。
最終,她的內心被恐懼和不安所吞噬,「擁有」這筆財富的代價是痛苦與孤獨。
隨著案件的揭露,蔡明忠因洗錢、教唆犯罪等罪名被判刑20年。
而蘇婉婷也因犯下業務侵占、洗錢罪而面臨審判。
但在法庭上,看到她長達6年的幽閉地獄般生活,法官選擇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這對於蘇婉婷來說,失去的不僅是錢財,更是重獲自由的機會。
她終於脫離了那囚禁她生活的夢魘,走出了那間積滿現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