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裡捏著一份複印件,放在茶几上時,紙張邊緣都被指尖捏得發皺。
「對方提交了新證據,一張欠條。」
我伸手去拿的動作頓在半空,媽媽已經搶先拿起複印件。
看清內容的瞬間,她的呼吸陡然急促,手指在「欠款人」三個字上反覆摩挲,聲音帶著難以置信的顫抖。
「這不可能……你爸怎麼會寫這種東西?」
欠條上的字跡確實是爸爸的,白紙黑字寫著「今欠妹妹林秀蓮照顧女兒林樂勞務費共計20萬元,雙方約定以熊貓金幣抵扣,剩餘款項於2026年1月前結清」,落款日期赫然是半個月前。
我剛接到法院傳票的那天。
更刺眼的是末尾的紅色指印,像一顆血珠嵌在紙上。
律師推了推眼鏡,語氣嚴肅。
「從形式上看,這張欠條有欠款人簽名和指印,明確了金額和抵扣方式,符合欠條的基本要件。但問題在於落款時間——它是三個月前補寫的,距離當年照顧事件已經過去整整十年。這種『事後補簽』的欠條,法律效力需要打問號,但對方只要能證明是你父親真實意思表示,就會對我們非常不利。」
我立刻撥通了爸爸的電話,他啞著嗓音開口。
「喂,樂樂,怎麼了?」
「把,你前兩個星期是不是給姑媽寫了一張20w的欠條?」
我的語氣冰冷,可是我的心更加冰冷,冷到我渾身不自覺的微微顫抖著。
爸爸沉默了一會兒才緩緩開口。
「是寫過。」
我握著手機,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聽筒里爸爸沉默的呼吸聲像鈍刀子一樣割著我的心。
「為什麼?」我聲音發顫,幾乎是咬著牙擠出這三個字,「當年你們給她的錢還不夠嗎?我這些年送的東西加起來快二十萬了,你還要寫欠條給她,把我的熊貓金幣當成抵扣物?」
爸爸的聲音帶著疲憊和一絲辯解。
「樂樂,我也是沒辦法……你姑媽天天來家裡鬧,爺爺奶奶以死相逼,說我不解決就不認我這個兒子。那欠條就是個緩兵之計,我想著先穩住她,等後面再慢慢勸,誰知道她直接拿去法院當證據了。」
我忍不住笑了,眼淚卻順著臉頰掉了下來。
「爸,你這是在助紂為虐!你有沒有想過,這張欠條會讓我們在法庭上陷入多麼被動的境地?你有沒有問過我願不願意?有沒有考慮過媽媽的感受?」
「我是你爸爸,我做這些都是為了這個家!」爸爸的聲音陡然拔高,帶著幾分惱羞成怒,「難道你真想看著我們家被人戳脊梁骨,真想看著我和你媽離婚,看著爺爺奶奶氣出病來嗎?一套黃金而已,你就不能退一步?」
我對著電話嘶吼,積壓多年的委屈和憤怒在這一刻徹底爆發。
「退一步?我已經退了無數步了!從她理直氣壯要黃金開始,我忍了;表弟動手推我,我也忍了!可退讓換來的是什麼?是得寸進尺,是法庭傳票,是你親手寫下的欠條!爸,這個家從來就不是我一個人的家,憑什麼要我一個人委屈求全?」
8.
掛了電話,我無力地癱坐在沙發上,媽媽走過來輕輕抱住我,手掌溫柔地撫著我的後背。
「別哭,樂樂,沒關係,我們還有辦法。」她的聲音帶著安撫的力量,眼神卻異常堅定,「這張欠條是事後補簽的,而且是在你爸爸被脅迫的情況下寫的,我們一定能找到證據推翻它。」
接下來的幾天,我們加快了收集證據的腳步。
律師建議我們從兩個方向入手。
一是證明欠條是受脅迫簽訂,並非爸爸真實意思表示;二是搜集更多證據,證明姑媽當年照顧我的過程中存在失職甚至虐待行為,根本不配獲得所謂的「勞務費」。
我再次找到了鄰居阿姨和班主任,請他們幫我作證。
媽媽則開始翻找家裡的舊物,希望能找到一些當年的痕跡。
在書房一個塵封的紙箱裡,她找到了我小學時的日記本。
泛黃的紙頁上,記錄著我那段時間的生活。
「今天姑媽又把剩菜給我吃,好難吃」
「發燒了,姑媽在打電話打牌,我好害怕」
「班主任幫我墊了資料費,姑媽說以後再還,可她好像忘了」……
稚嫩的字跡里滿是惶恐和委屈,這些文字,成了最有力的證人。
與此同時,爸爸又給我發了好幾條微信。
一會兒說他會去法院說明情況,承認欠條是被迫寫的;一會兒又說爺爺奶奶以絕食相逼,讓他不要「胳膊肘往外拐」。
看著這些搖擺不定的消息,我心裡沒有絲毫波瀾。
我知道,他從來都沒有真正站在我這邊,他所謂的「解決問題」,不過是想讓我犧牲自己的感受,換取一時的安寧。
開庭前一天,律師特意過來和我們核對證據。
他看著厚厚的一疊材料,包括銀行流水、購物記錄、日記本、鄰居阿姨和班主任的證言,滿意地點了點頭。
「這些證據足夠充分了。對方的欠條雖然形式上有效,但存在明顯的瑕疵,而且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們已經支付了遠超合理範圍的報酬,姑媽也沒有盡到照顧義務。只要在法庭上正常陳述,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開庭當天,法庭里坐滿了人。
姑媽穿著一身簇新的衣服,身邊跟著表弟和爺爺奶奶,爸爸則低著頭,坐在他們旁邊,神色複雜。看到我和媽媽走進來,姑媽立刻露出了憤憤不平的表情,嘴裡還小聲嘀咕著「白眼狼」「沒良心」之類的話。
庭審開始後,姑媽的律師首先發難,拿出那張欠條,聲稱我家欠姑媽20萬元勞務費,要求用熊貓金幣抵扣,並支付剩餘款項。
他還繪聲繪色地描述了姑媽當年如何「含辛茹苦」照顧我,如何「視如己出」,最後卻落得「被忘恩負義」的下場。
輪到我們發言時,媽媽首先走上證人席,條理清晰地陳述了當年爸爸每月給姑媽轉帳的情況,以及回國時給她5萬元紅包的事實。
她還提交了銀行流水和轉帳憑證,證明我們已經支付了遠超保姆工資的報酬。
接著,我拿出了我的日記本和記帳APP記錄。
「這是我小學時的日記,裡面記錄了我當年的生活狀態。」我把日記本遞給法官,「姑媽經常給我吃剩菜剩飯,我生病時她不管不顧,甚至連學校的資料費都拖著不給。這些,就是她所謂的『含辛茹苦』。」
我又展示了記帳記錄。
「自從我工作以來,給姑媽買過8700元的羊絨大衣,給表弟買過15000元的平板電腦,還有各種保健品、電子手錶、按摩儀等等,累計消費超過5萬元。加上我父母之前給的,我們家已經給了她近20萬元。而她現在,卻還要索要20萬元勞務費,這難道不是貪婪嗎?」
9.
鄰居阿姨和班主任也先後出庭作證,證實了我當年被苛待的事實。
面對我們提交的一系列證據,姑媽臉色煞白,原本理直氣壯的神情變得慌亂起來。
她的律師試圖辯解,聲稱那些轉帳和禮物是「親情饋贈」,不能算作「勞務費」,但法官指出,親情饋贈與勞務報酬並不衝突,且我方提交的證據已經充分證明,支付的金額遠超合理的勞務報酬範圍。
這時,爸爸突然站起身,走到法官面前,聲音沙啞地說。
「法官同志,那張欠條是我寫的,但我是被我姐姐和父母脅迫的。他們天天來家裡鬧,還以死相逼,我沒辦法才寫的,這不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
這句話像一顆重磅炸彈,讓法庭里頓時一片譁然。
姑媽不敢置信地看著爸爸,尖叫道:「王建棟!你胡說八道什麼!你明明是自願寫的!」
爺爺奶奶也急了,爺爺拄著拐杖狠狠敲著地面:「你這個不孝子!我們什麼時候脅迫你了?你是想害死我們嗎?」
爸爸低著頭,聲音帶著愧疚:「是我對不起樂樂,對不起我妻子。這些年,我一直被所謂的『親情』綁架,忽略了女兒的感受,縱容了姐姐的貪婪。我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也希望法院能還我女兒一個公道。」
法官示意大家安靜,隨後對欠條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了核查。結合爸爸的陳述、鄰居阿姨的證言以及姑媽之前的聊天記錄,法官最終認定,該欠條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簽訂,並非真實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終,法院當庭宣判,駁回姑媽的全部訴訟請求,並要求其承擔本次訴訟的全部費用。
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我緊緊抱住媽媽,眼淚再次掉了下來,這一次,是釋然的淚水。
走出法院,陽光灑在身上,溫暖而明亮。
姑媽和爺爺奶奶臉色鐵青地走在前面,表弟跟在後面,低著頭,再也沒有了之前的囂張氣焰。爸爸走到我們面前,欲言又止,眼神里滿是愧疚。
「樂樂,媽媽,我知道錯了。」他聲音哽咽,「我不該被親情綁架,不該忽略你們的感受,更不該寫下那張欠條。你們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媽媽看著他,平靜地說。
「王建棟,我們之間的問題,不是一張欠條那麼簡單。這些年,你總是把你的面子、你的親情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卻從來沒有考慮過我和樂樂的感受。離婚手續我會繼續辦理,至於機會,要看你之後的行動,更要看樂樂願不願意原諒你。」
我看著爸爸憔悴的面容,心裡五味雜陳。
我知道,我無法立刻原諒他,但也不想讓這段親情徹底走向終結。
「爸,我需要時間。」我輕聲說,「希望你以後能明白,真正的親情,不是無底線的縱容,而是相互尊重,是懂得保護自己的家人。」
爸爸點了點頭,淚水順著臉頰滑落。
「我知道,我會改的,我會用行動證明給你們看。」
回家的路上,媽媽緊緊握著我的手,笑著說。
「以後再也不用受這些委屈了。」
我看著媽媽,也笑了。
10.
是啊,那些灰暗的日子終於過去了,我和媽媽終於可以卸下重擔,好好生活。
回到家,我把熊貓金幣從保險柜里拿出來,放在陽光下。
金幣上的熊貓圖案栩栩如生,閃耀著溫暖的光芒。
這是我攢了兩年工資的心意,是給爸媽的禮物,誰也搶不走。
媽媽走過來,從身後抱住我。
「樂樂,你做得很好。你守住了自己的底線,也保護了我們。以後,我們母女倆一起好好過。」
我轉過身,抱住媽媽,用力點頭。
我知道,未來的路還很長,但只要我們母女同心,就沒有什麼能打倒我們。
日子一天天過去,媽媽的離婚手續順利辦理完畢。
爸爸遵守著他的承諾,開始學著反思自己的問題,偶爾會給我發來一些關心的消息,也會主動去看望媽媽,雖然我們之間還有隔閡,但關係正在慢慢緩和。
姑媽因為官司敗訴,名聲一落千丈,鄰里街坊都對她指指點點,再也沒有人願意理會她。
表弟也因為這件事受到了影響,在學校里抬不起頭,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樣囂張跋扈。
而我,也終於擺脫了過去的陰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我知道,真正的成長,不是學會隱忍,而是學會在受到傷害時,勇敢地站出來保護自己和家人,守住自己的底線和尊嚴。
生活或許會有風雨,但只要我們心懷陽光,堅守初心,就一定能看到彩虹。
而那些曾經經歷過的苦難,終將成為我們成長路上最珍貴的財富,讓我們更加堅強,更加懂得珍惜眼前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