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名為「晴空之下」的匿名帳號,在某知識分享平台發布了一篇長文,標題是《作為「被三」的青梅,我想說說心裡話》。
文章以蘇晴的口吻,用更加細膩、委屈地「回憶」了她與「陸執哥」兩小無猜的深情,以及「林姓女子」如何「蓄意接近」、「步步為營」,最後「憑藉腹中骨肉成功上位」。
文章里,她將自己塑造成隱忍堅強、默默祝福的悲情角色,而我和予安,則是破壞她美好愛情的元兇。
這篇文筆頗能調動情緒的文章迅速被轉載,又收割了一波同情和對我這個「惡毒心機女」的聲討。
與此同時,我接到了公司 HR 總監的電話,委婉地表示,因為近期關於我的「個人作風問題」謠言對公司聲譽造成了一定影響,建議我「暫時休假,配合調查,等待公司通知」。
架空,變相施壓。
蘇晴的手,伸得比我想像的還要長。
看來她在那個系統里幾年,也不是白待的,至少學會了些仗勢欺人和利用關係網施壓的手段。
「王總監,」我語氣平靜,「我理解公司的顧慮,會配合休假。」
「但是,關於『個人作風問題』,我必須澄清,這完全是子虛烏有的誹謗。我已經委託律師提起訴訟,法律會還我清白。在此期間,如果公司基於不實謠言對我做出任何不公正處理,我將保留追究公司法律責任的權利。」
掛掉 HR 的電話,我直接打給了周律師。
「周律師,『晴空之下』的文章看到了嗎?文筆不錯。」
「看到了,林小姐。IP 地址雖然做了隱藏,但技術部門已經初步鎖定了範圍,與蘇晴日常活動區域高度重合。」
「這篇長文,加上之前論壇的帖子,以及她向您單位施壓的行為,證據鏈更加完整了。」
「另外,檢察院和督察部門那邊,對輿論發酵也很關注,調查已經在加速,她這是在給自己挖更深的坑。」
「坑既然挖了,總得有人跳。」我淡淡道,「周律師,我這邊也收到『休假』通知了。是時候,讓這場鬧劇收場了。」
「明白。」周律師回復簡短,顯然是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另外,按照你的要求,我也聯繫了幾家關係良好的權威媒體記者,提供了部分不涉及隱私的關鍵信息。當法律程序啟動時,輿論場上,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好。」我握緊了手指。予安在我懷裡動了動,我立刻放鬆了力道,輕輕拍著她。
「還有,林小姐,」周律師聲音壓低了些,「陸執先生今天下午來找過我。」
「哦?」我挑眉,「他說什麼?」
「他希望我能勸勸你,撤訴。他說,蘇晴知道怕了,願意私下道歉,賠償,只要你不告她。他還說……你們畢竟是夫妻,有個孩子,鬧上法庭對誰都不好,尤其是對孩子未來成長環境影響太大。」周律師語氣平淡地轉述。
「你怎麼回答的?」
「我告訴他,我的當事人態度很明確。道歉和賠償是必須的,但這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不衝突。」
「至於夫妻關係和孩子的成長環境,我認為,一個縱容他人侮辱自己女兒、在妻子和女兒遭受網絡暴力時選擇做鴕鳥的父親,以及一個充斥惡意和謊言的環境,對孩子的成長更為不利。林小姐的選擇,是在為她的孩子掃清這些污穢。」
我輕輕吐出一口氣:「謝謝你,周律師。」
「分內之事。」
8
第二天,如同投入深水的巨石,波瀾驟起。
我委託律師事務所的官方帳號,以及周律師的實名認證帳號,同時發布了措辭嚴謹的律師聲明。
聲明中,清晰列出了蘇晴的姓名、單位、職務,明確指出其濫用職權、在新生兒戶口登記中惡意錄入侮辱性詞彙的行為,以及其在網絡上捏造事實、散布謠言、對林琳女士及其女兒進行誹謗的事實。
聲明稱,已就上述違法行為,正式向有關部門提起刑事控告及民事訴訟,要求追究其法律責任,並索賠經濟損失及精神撫慰金。
幾乎同一時間,幾家權威媒體的法制欄目、社會新聞欄目,發布了經過核實的新聞報道。
報道客觀陳述了事件經過,採訪了法律專家對「濫用職權罪」、「誹謗罪」構成要件的解讀,並隱去我和孩子的個人信息,但明確點出了加害方蘇晴的職務行為失范及其惡劣影響。
報道中還提及,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鐵一樣的事實,加上權威媒體的背書,瞬間扭轉了輿論風向。
此前那些煽情的匿名帖,在確鑿的證據和法律面前,顯得蒼白又可笑。
先前跟風辱罵的部分網友開始刪評、道歉,更多人則是震驚和憤怒。
「我的天!反轉了!那個戶籍民警竟然是故意的?還造謠人家是小三?這心思也太惡毒了吧!」
「給孩子戶口本上寫『私生子』?這是人乾的事?必須嚴懲!」
「濫用職權,誹謗他人,還是對剛滿月的嬰兒!這已經超出道德範疇,是違法犯罪了!」
「之前那些罵原配的人呢?出來走兩步?臉疼不疼?」
「支持媽媽維權!告到底!不能放過這種人!」
蘇晴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迅速發布了情況通報,表示「高度重視,已成立專項調查組,涉事人員蘇晴已停職接受調查」。
她工作的那個派出所門口,甚至聚集了一些聞訊而來的市民和媒體記者。
陸執的電話終於再次打了進來。
這一次,他的聲音不再是氣急敗壞,而是帶著一種瀕臨崩潰的沙啞和絕望。
「林琳……你贏了,你滿意了?小晴她……她被停職了,調查組的人在她辦公室……她媽打電話給我,哭暈過去了!你非要把她逼死才甘心嗎?你到底要怎麼樣才肯罷手?!」
「我要的,從來都很簡單。」我站在窗前,看著樓下花園裡蹣跚學步的孩童,聲音平靜無波。
「我要我的女兒,擁有她本應得到的、合法的、潔凈的名字和身份。我要那個肆意傷害她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我要所有潑在我們身上的髒水,被徹底洗清。」
「至於蘇晴是死是活,那是她自己的選擇。當她拿起權力的刻刀,蘸著惡意的墨水,在我女兒的人生白紙上划下第一筆時,就該想到後果。」
「陸執,我給過你機會。很多次。」我緩緩說道,心裡那片曾經因他而柔軟的地方,此刻荒涼如廢墟,「在你一次次為她的越界辯解時,在你無視我的感受時,在你認為『一個名字而已』時,甚至在她造謠誹謗、你反而責怪我不夠大度時……我給過你選擇站在我和孩子身邊的機會。」
「但你每一次,都選擇了她,或者,選擇了逃避。」
「現在,你和你的『好妹妹』,一起承擔後果吧。」
「關於我們,」我最後說道,語氣里是塵埃落定的疲憊和決絕,「我會讓律師聯繫你。予安的撫養權,你最好放手。因為你,不配做她的父親。」
說完,我不再理會電話那頭他急促的「琳琳!你聽我說!」,直接掛斷,拉黑,將手機放到一邊。
予安醒了,睜著烏溜溜的大眼睛看著我,忽然咧開沒牙的小嘴,露出了一個無意識的笑容。
那笑容乾淨得像是雨後初霽的天空。
我俯身,輕輕吻了吻她的額頭,將她柔軟的小身子緊緊抱在懷裡。
9
兩個月後。
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莊嚴肅穆。
我抱著已經三個月大、睜著好奇眼睛的予安,坐在原告席上。
身旁是西裝筆挺、神色沉穩的周律師。
被告席上,蘇晴獨自坐著,臉色蒼白,眼下一片青黑,早已沒了當初在戶籍窗口那副戲謔又得意的模樣。
她不敢抬頭看旁聽席,更不敢看我。
陸執沒有來――或許是不敢,或許是不願。
法官當庭宣判:
被告人蘇晴犯濫用職權罪和誹謗罪,數罪併罰,判處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並賠償原告林琳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賠償原告女兒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十萬元,且承擔原告方全部訴訟費用。
法槌落下,聲音清脆。
蘇晴猛地抬頭,臉上血色盡褪,渾身抖得如同秋風中的落葉。
她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什麼,卻只發出一聲嗚咽, 癱軟在座位上,被法警帶離。
旁聽席上傳來低低的議論聲, 有唏噓, 更多的是快意。
周律師輕輕合上文件夾,對我點了點頭。
我低頭,看著懷裡的予安。
她正抓著我的手指,咿咿呀呀地玩著,清澈的眼眸里倒映著法庭明亮的燈光。
「予安,」我貼著她溫軟的小臉,輕聲說, 「你看, 烏雲散開了。」
走出法院大門,夏末秋初的陽光溫暖而明亮, 毫無保留地灑在身上。
我深深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氣。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陸執發來的簡訊,很長,語無倫次,充滿了懊悔、辯解和最後的乞求,希望再見一面, 談談孩子。
我沒有點開細看, 直接刪除了簡訊, 然後將這個號碼徹底拉黑。
有些路,走錯了,就無法回頭。有些人,錯過了,就不必再見。
我與陸執的離婚協議已經簽署完畢。
予安歸我,財產歸我,他按月付撫養費,享有探視權。
但我知道, 予安未來的生里, 他註定只是個模糊的背景。
於蘇晴, 她的公職已被開除,留下了無法抹去的污點。
等待她的,是鐵窗內的反思。
她試圖用權力和謠織就的網, 最終牢牢困住了她己。
周后。
我和父母一起, 抱著予安, 再次走進了戶籍廳。
不同的窗口,不同的工作人員。流程規範, 態度嚴謹。
當嶄新的戶口簿遞出來時,我第時間翻到屬於予安的那頁。
姓名:林予安。
與戶主關係:女。
每一個字,都工整、清晰、莊重。
親在旁紅了眼眶, 父親輕輕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摩挲著那帶著油墨味的紙頁,將戶口簿緊緊貼在胸口,又低頭親了親兒光潔的額頭。
「予安, 我的予安,予你平安。」
這一次, 聲音沒有顫抖, 只有盡的溫柔與堅定。
子隨姓,是我做出的另個決定。
這不是出於怨恨, 是象徵著個全新的開始。
她將承載著我,以及所有真正愛她的人的祝福,平安順遂地成長。
(全文完)
備」號:YXXBdAPvRJK2EjuNDpZvxfm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