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5大修法
如今勞退新制上路滿20年,要修法了!勞動部今(20)日預告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提出5大修法重點,包括:
一、領取變更:首創30天猶豫期,月退休金可改回「一次領」
過去勞工提繳年資滿15年以上,可選擇「按月領取」或「一次請領」,但選定後並不能返回。
如今勞動部修法,請領月退休金者,得在首次撥付入帳日起「30天內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
二、勞工自提:僱主不能拒絕勞工「自提6%」
「勞退自提」勞工可自願提繳1%~6%的薪資,而僱主每個月必須為勞工至少提繳工資的6%,並存到勞工的退休金個人專戶中,且不得從勞工薪水扣取。不過,事實上不少老闆拒絕代扣自提金。
勞動部修法,僱主不得拒絕申報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且不得拒絕代為收繳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違反者可處罰加征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