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這就是人家說得來報恩的孩子吧!
後來,兒子和女兒結婚,都把家安在了省城,每次回到我們縣裡都要開上3個多小時的車。
老伴走了,兒子和女兒都讓我去跟她們住。
可我不想離開跟老伴一起生活過的這座縣城,這裡有我熟悉的一切。
我委婉的拒絕了他們說:以後,真到需要他們養老的時候就會去。
就這樣,兒女也尊重我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