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養了另一個家,而我,只是那個被蒙在鼓裡的免費保姆。
第二天一早,周正來找我談話。
他的眼睛有點紅,像是一夜沒睡。
「老婆,我想了一晚上。」
我在喂豆豆吃早飯,沒抬頭。
「這件事是我的錯,我不該瞞你這麼久。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方樂是我的孩子,我不能不管他。」他頓了頓,「我可以減少給他們的錢,但不能完全不給。」
我放下勺子,讓保姆把豆豆帶走。
然後我看著周正。
「你的意思是,我應該接受?」
「我不是這個意思。」他搓著手,「我是說,我們可以商量一下。比如,以後那邊的錢,從我的私房錢里出,不走家裡的帳。」
「你的私房錢?」我笑了,「你掙的每一分錢,都是婚後財產。什麼叫你的私房錢?」
他愣了一下。
「還有,」我接著說,「你說的『以後』,是什麼意思?你覺得我會繼續跟你過下去?」
周正的臉色變了。
「你想離婚?」
「我想聽聽你有什麼更好的建議?」
4.
周正沒想到我會提離婚。
他愣了幾秒,然後笑了。
「你冷靜一點,離婚是大事,不能一時衝動。」
「我很冷靜。」
「你冷靜?」他搖搖頭,「你知道離婚意味著什麼嗎?房子是我的,車也是我的,你凈身出戶。」
我看著他。
「你確定?」
「我有什麼不確定的?婚前財產就是我的,這是法律規定的。」
我笑了。
「周正,你以為我這三天什麼都沒做?」
我從包里拿出另一沓文件。
「這是房子的貸款記錄。你說房子是你婚前買的,但貸款是婚後還的。這8年,你還了163萬的貸款。這163萬裡面,有我的一半。」
周正的臉色變了。
「還有這個。」我拿出第二份文件,「這是翠園小區那套房的產權證複印件。你把你的名字寫在上面,這說明什麼?說明你用婚內財產給另一個女人買了房。」
「我……」
「婚姻法規定,一方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我看著他,「周正,你轉移了472萬。」
他臉色蒼白。
「你想怎樣?」
「我要離婚。」我說,「我要房子的一半,這8年婚內財產的一半,以及豆豆的撫養權。」
「憑什麼?」他站起來,「你沒工作沒收入,憑什麼要撫養權?」
「就憑你這8年養了另一個孩子。」我也站起來,「周正,你連女兒幼兒園老師的名字都不知道,你有什麼臉跟我爭撫養權?」
他看著我,眼裡有一瞬間的陌生。
「你變了。」
「不是我變了。」我說,「是我醒了。」
周正走了。
他說要冷靜幾天,想想怎麼處理。
我知道他不是去冷靜,是去找對策。
他肯定會找方晴商量,會找律師諮詢,會想辦法保住他的財產。
但我不怕。
因為我這三天,也沒閒著。
我諮詢了三個律師,確認了我的權益。
我把所有的證據都備份了三份,一份放在家裡,一份放在律師那裡,一份發給了我媽。
我還聯繫了三家公司,拿到了三個面試機會。
8年沒工作了,重新開始不容易。
但至少,我有這個能力。
周正走後的第二天,婆婆來了。
一進門就哭。
「小林啊,周正跟我說了,這件事是他的錯,但那孩子畢竟是我們周家的骨肉——」
「媽,你知道?」
婆婆愣了一下。
「什麼?」
「你知道方樂的存在?」
她的眼神躲閃了一下,然後又哭起來。
「我知道,但我也是沒辦法啊。那孩子生下來的時候你們剛訂婚,我不能讓周正背一輩子罵名——」
「所以你們一家都知道,就瞞著我?」
「也不是瞞著你……」婆婆擦著眼淚,「是怕你知道了會傷心,會離婚。」
我笑了。
「怕我離婚,所以就讓我當8年的傻子?」
「小林,你聽我說——」婆婆走過來想拉我的手,「這件事過去就讓它過去,你跟周正好好過日子,以後那邊的錢,我來出行不行?」
我把手抽回來。
「媽,你退休金一個月多少?」
「三千多……」
「方晴那邊一個月要兩三萬。」我看著她,「你出得起嗎?」
婆婆愣住了。
「再說了,」我站起來,「這不是錢的問題。」
「那是什麼問題?」
「是周正騙了我8年。」我說,「是你們全家一起騙了我8年。」
婆婆走的時候,臉色很難看。
她大概沒想到,以前那個什麼都聽話的兒媳婦,會變成現在這樣。
但我不在乎了。
以前的我,是因為太在乎,才一直忍耐。
我在乎這個家,在乎周正的感受,在乎婆婆的評價。
現在呢?
他們不在乎我,我為什麼要在乎他們?
晚上,周正打電話來。
「老婆,我跟律師談過了。」
「嗯。」
「律師說,咱們的情況,財產對半分是最合理的。但如果你非要多要,我也不是不能讓步。」
我沒說話。
「你想要什麼條件,你說。」他的聲音有點軟了,「只要不是太過分,我都可以答應。」
「我說過了。」我說,「房子的一半,婚內財產的一半,豆豆的撫養權。」
「房子我可以給你折價,撫養權也可以給你。但婚內財產——」他頓了頓,「我得留一部分給方樂。他也是我的孩子。」
我握緊了手機。
「周正,你知道我這8年是怎麼過的嗎?」
「你什麼意思?」
「你說公司效益不好的時候,我連給豆豆買雙200塊的鞋都要猶豫。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怕你不高興,怕你覺得我亂花錢。」
「我……」
「豆豆生病的時候,我半夜一個人抱著她打車去醫院。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你說你加班,說你出差,說你有應酬。」
「我那時候確實——」
「我辭職帶孩子的時候,你說『男主外女主內』。」我的聲音很平靜,「現在我才知道,你的『外』,是外面那個家。」
電話那頭沉默了。
「周正,你欠我的,不是錢。」
「是8年的人生。」
5.
周正約我出來談。
地點是我們第一次約會的那家咖啡廳。
他大概覺得這樣能讓我心軟。
「還記得這裡嗎?」他坐下來,有點感慨,「那年你剛大學畢業,我請你喝咖啡,你緊張得連手都在抖。」
我看著他。
「周正,你約我出來,就是為了說這些?」
他嘆了口氣。
「老婆,我知道你恨我。但你有沒有想過,我也不容易?」
「你不容易?」
「對。」他搓著手,「方晴懷孕的時候,我也很崩潰。我不想要那個孩子,但她非要生。我能怎麼辦?我總不能逼她打掉吧?」
我看著他。
「所以你的解決辦法,就是瞞著我?」
「我也不想瞞你,但你能接受嗎?」他的聲音有點急了,「如果我在訂婚的時候告訴你,你會嫁給我嗎?」
我笑了。
「所以你的邏輯是,因為我不能接受,所以你騙我是對的?」
「我不是這個意思——」
「周正,你聽聽你自己說的話。」我打斷他,「你覺得你不容易,那我呢?」
「你怎麼了?」
「我辭職的時候,我媽哭著求我別這麼傻。你知道嗎?」
「我知道,但不是你說要——」
「是你說的。」我看著他,「你說:『你就安心在家,有我呢。』」
他愣了一下。
「我信了你,辭了工作,全心全意照顧你和孩子。」我說,「結果呢?你把錢花在另一個女人身上,讓我省著點用。」
「我也沒讓你省啊——」
「你沒讓我省?」我忽然覺得很好笑,「你知道我上次去超市買東西,站在貨架前算了半天嗎?因為貴的怕你說,便宜的又覺得委屈孩子。」
「這……」
「你知道我上次想給自己買件大衣,試了三次又放回去嗎?因為你說家裡要省錢。」
「可我——」
「可你一個月給那邊轉3萬塊。」我的聲音很平靜,「周正,你讓我省的每一分錢,都被你花在了那個女人身上。」
他低著頭,不說話。
「我再給你講件事。」我說。
他抬起頭。
「豆豆4歲那年,發了一次高燒。39度8。」
「這我知道——」
「你不知道。」我打斷他,「那天晚上你說有應酬,11點才回來。我一個人抱著孩子去的醫院,掛的急診。」
「當時醫生說可能是肺炎,要住院觀察。我一個人辦的手續,簽的字。」
「我打了你三個電話,你都沒接。後來你回了條微信,說在開會。」
他的臉色很難看。
「我當時沒有多想。」我說,「因為我相信你。」
「但現在我知道了,那天晚上你不是在開會。」
「你在哪兒?」
我看著他。
「你在哪兒,你自己說。」
周正低著頭,不說話。
「我查了你的行程記錄。」我說,「那天晚上,你的車停在翠園小區地下車庫。從晚上6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
「你在那邊睡的。」
他閉上眼睛。
「你在陪那個孩子,而我一個人在醫院陪豆豆。」
「你知道我那晚上是怎麼過的嗎?豆豆一直在哭,一直在叫爸爸。我只能告訴她,爸爸在加班,爸爸很忙。」
「我那時候還在替你說好話。」
「替你說好話。」我重複了一遍,自己都覺得可笑。
周正的眼睛紅了。
「老婆,我知道我對不起你。但我真的——」
「真的什麼?」
「真的沒辦法。」他的聲音有點哽咽,「我不能不管那個孩子。」
我看著他。
「周正,你可以管那個孩子。」
「但你不該騙我。」
「你不該讓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替你省錢,替你帶孩子,替你當一個好兒媳。」
「你不該讓我活得像個傻子。」
那天的談話不歡而散。
周正走的時候,問了我一句話。
「你非要離婚嗎?」
我看著他。
「周正,這8年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哪怕一次?」
他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你沒有。」我說,「所以你現在也不用想了。」
我站起來,拿起包。
「律師會聯繫你的。」
回家的路上,我接到了我媽的電話。
「小林啊,你真的要離婚?」
「嗯。」
「那你以後怎麼辦?沒工作、沒房子、帶著孩子——」
「媽,我能養活自己。」
「你……」她嘆了口氣,「你要是早點聽我的,就不會走到這一步了。」
我笑了。
「媽,你知道我為什麼沒早點聽你的嗎?」
「為什麼?」
「因為我太想相信他了。」我說,「我太想相信我找了個好男人,我的選擇是對的。」
「可你——」
「現在不一樣了。」我打斷她,「我不需要再騙自己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那……媽支持你。」
6.
離婚協議發出去的第三天,周正來找我了。
不是一個人。
他帶著方晴。
我開門的時候,看見那個女人站在門口,臉上帶著一種很微妙的表情。
像是同情,又像是挑釁。
「這位就是嫂子吧?」她笑了笑,「我是方晴,樂樂的媽媽。」
我看著她,沒說話。
「嫂子,我知道你現在很生氣。」她的聲音很軟,「但這件事,真的不能全怪正哥。」
「哦?」
「我和正哥是大學同學,分手也是因為我自己的原因。」她低下頭,「後來發現懷孕了,我沒告訴他,自己生下來的。」
「你沒告訴他?」我看著周正,「他說你不想打掉,非要生。」
方晴愣了一下。
周正的臉色變了。
「我……我不是那個意思——」
「你們倆說的不一樣。」我笑了,「這樣吧,你們先對一下口供,對好了再來找我。」
我把門關了。
五分鐘後,門鈴又響了。
這次只有周正一個人。
「老婆,方晴說的是真的。當時她沒告訴我,我是孩子出生後才知道的。」
「然後呢?」
「然後我覺得我得負責。」他的聲音有點急,「畢竟是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我打斷他,「周正,豆豆也是你的孩子。」
「我知道——」
「你知道?那我問你,豆豆出生的時候,你請了幾天假?」
他愣了一下。
「三天。」我替他回答,「因為你說公司忙,請不了太久。」
「方樂出生的時候呢?你請了幾天?」
他低下頭。
「三個星期。」我說,「我查了你2016年的請假記錄。」
「我……」
「豆豆滿月的時候,你說月嫂太貴,讓我媽來照顧。」
「方樂滿月的時候呢?」
他不說話。
「你請了2萬塊一個月的金牌月嫂。」我看著他,「還去月子會所陪了方晴半個月。」
「而我呢?我在家裡喂奶、換尿布、洗衣服、做飯,累得連覺都睡不好。」
「你回來看過我幾次?」
周正坐在沙發上,把頭埋在手裡。
「老婆,我知道我做得不對。但你能不能給我一個機會?」
我看著他。
「機會?」
「我可以把那邊的錢斷了。」他抬起頭,眼睛裡有血絲,「從今天開始,一分錢都不給他們。我只管你和豆豆。」
「你確定?」
「確定。」他站起來,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只要你不離婚,我什麼條件都答應。」
我沉默了一會兒。
「周正,你知道我為什麼不信你嗎?」
「為什麼?」
「因為你騙過我一次,就會騙我第二次。」
「我不會——」
「8年前,你是怎麼跟我說的?」我打斷他,「你說以後我養你,你說你會照顧我一輩子。」
「我做到了啊——」
「你做到了?」我笑了,「你背著我養了另一個家,這叫做到?」
他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周正,你現在說不給那邊錢,我怎麼知道你不會偷偷給?」
「你怎麼知道你不會再騙我8年?」
門鈴又響了。
我開門,是婆婆。
一進門就開始哭。
「小林啊,周正跟我說了,他願意改的。你就再給他一次機會吧——」
「媽,你還是那句話嗎?」
婆婆愣了一下。
「我問你一個問題。」我說,「你知道方樂的存在,知道了多久?」
她的眼神躲閃。
「多久?」
「8年。」我替她回答,「從一開始你就知道。」
「我……」
「你不但知道,你還幫著瞞我。」我看著她,「你知道周正給那邊買房的時候,你說了什麼嗎?」
她臉色發白。
「你說:『也好,省得那邊鬧。』」
「這是周正跟我說的。」我笑了,「他說你還誇他處理得好,兩邊都照顧到了。」
婆婆的眼淚流得更凶了。
「小林,我也是為了你好——」
「為我好?」我打斷她,「你瞞著我8年,讓我當8年的傻子,這叫為我好?」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
婆婆說不出話。
「媽,我從嫁進這個家開始,就沒得到過什麼好處。」
「你們讓我辭職帶孩子,說男主外女主內。」
「你們讓我省錢,說家裡條件一般。」
「你們讓我孝順,說要做個好兒媳。」
「我全都做了。」
「可你們呢?你們在背後養了另一個家,一養就是8年。」
我看著婆婆。
「從今天起,我不欠你們的了。」
7.
婆婆走了以後,周正又來找我談了三次。
每次都帶著各種條件。
「我可以把房子過戶給你。」
「我可以每個月給你3萬生活費。」
「我可以凈身出戶,什麼都不要。」
他越說越多,我越聽越覺得諷刺。
這些東西,8年前他怎麼不給我?
那時候他說「公司效益不好」,讓我省著點用。
現在他說「什麼都給你」,只要我不離婚。
「周正,你知道我現在想要什麼嗎?」
「什麼?」
「尊重。」
他愣了一下。
「這8年,你騙我、瞞我、讓我當傻子。」我說,「你從來沒把我當成一個可以平等對話的人。」
「我有——」
「你沒有。」我打斷他,「你做所有決定的時候,都沒有問過我。」
「養方樂,你沒問過我。」
「買房子,你沒問過我。」
「讓我辭職,你說這是為我好。」
「讓我省錢,你說這是為家庭好。」
「可從頭到尾,你只考慮過你自己。」
周正看著我,不說話。
「我不需要你的房子,不需要你的錢。」我說,「我只需要我的自由。」
離婚協議是我單方面發的。
周正不簽字。
我只能起訴。
開庭那天,周正帶了律師來。
他的律師說,周正願意和解,願意給我房子和撫養權。
我的律師說,不接受和解。
因為我不只要這些。
我要的是,那472萬被轉移的婚內財產,周正應該少分。
「法官,我的當事人這8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被告隱瞞了財產轉移的事實。」我的律師說,「根據婚姻法規定,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被告轉移的金額高達472萬。我們要求被告放棄對婚內財產的分割權利。」
周正的律師反對。
「原告的計算方式有問題。被告轉出的錢,是用於撫養非婚生子女,這是法律規定的撫養義務——」
「撫養義務?」我的律師打斷他,「被告隱瞞非婚生子女的存在長達8年,剝奪了原告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原告如果知道真相,可能根本不會選擇結婚。」
「這和撫養義務是兩回事。」
「被告的行為構成婚姻欺詐。」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宣布休庭。
休庭的時候,周正走過來。
「老婆,我們真的要鬧到這一步嗎?」
我看著他。
「周正,這不是我鬧的。」
「你非要把事情搞這麼大——」
「是你搞大的。」我打斷他,「是你騙了我8年。是你養了另一個家。是你讓我當傻子。」
「我現在不是什麼都願意給你嗎——」
「你願意給我,是因為你怕失去更多。」我說,「不是因為你覺得對不起我。」
他愣住了。
「周正,如果你真的覺得對不起我,你就不會帶方晴來找我。」
「你就不會讓你媽來勸我。」
「你就不會在法庭上說那些錢是『撫養義務』。」
我看著他。
「你到現在,還是覺得你沒錯。」
一個月後,法院判決下來了。
房產歸我所有,因為貸款是婚後還的,而周正存在過錯。
豆豆的撫養權歸我,周正每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
婚內財產分割,周正因為轉移財產,少分20%。
加上他這些年的隱瞞,法院認定存在婚姻欺詐的情節,判決我獲得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
周正當場就黑了臉。
「10萬塊就想打發我的精神損失?」他的律師跟他說,「你可以上訴。」
他沒上訴。
因為他知道,上訴只會讓更多事情曝光。
離婚證拿到的那天,我在民政局門口站了很久。
陽光很好。
我看著那本紅色的小本子,忽然覺得很輕鬆。
8年了。
我終於自由了。
8.
離婚後的第一件事,是找工作。
8年沒上班,簡歷都不知道怎麼寫。
但我還是投了。
投了三十多份簡歷,收到了五個面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