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人生活甜蜜,先後誕下三個子女,長子梅啟明、次子梅德明以及最年幼的女兒梅愛芳。
一家五口擠在劏房裡,只租得起一張床,床頭睡兩個兒子,床尾躺女兒,她自己就用兩張板凳架塊木板當床。
丈夫常年出海,賺的錢勉強夠餬口,可海上風浪大,醫療條件又差,就在覃美金孕育第四個孩子梅艷芳時,丈夫卻染上惡疾離世了,家裡的頂樑柱倒了,四個孩子最大的才十歲,最小的還在襁褓里。
五十年代末,香港的歌廳開始興盛,覃美金帶著稍大的梅愛芳和梅艷芳去街頭賣唱,大女兒梅愛芳性子穩,唱歌時字正腔圓。
偶然發現三歲的小女兒梅艷芳能完整唱完《賣花女》,眼睛一下子亮了,這是老天爺賞飯吃。
從四歲開始,梅艷芳就跟著母親跑場子,白天在學校上課,晚上就化妝登台,嗓子唱啞了就含塊潤喉糖接著唱。
覃美金站在台邊盯著,不是心疼女兒,是盯著台下的打賞錢,一晚上能賺六七百塊,可架不住兩個兒子遊手好閒,她自己又染上了賭博的毛病,錢總是不夠用。
那時候的香港,重男輕女的觀念刻在骨子裡,覃美金也不例外,總覺得兒子是傳家寶,女兒是賠錢貨。
梅艷芳姐妹倆賺的錢,大多給兒子們揮霍完了,可她沒想想,撐起這個家的,其實是那兩個被她視作「賠錢貨」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