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四萬,對於邱美琪來說只相當於四塊,根本不夠花銷。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需求,邱美琪將父親留給自己的豪宅先後抵押五次,借了七千萬港幣,她原想將豪宅賣掉,但自己只有居住權並無所有權。豪宅難以出賣。為了能撈到錢,她只能將目光轉向裘錦蘭手裡的13億港幣遺產。因為,按照父親生前遺囑,邱美琪可以分到八千萬港幣,足以還清自己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