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開立推介卡。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受僱於同一僱主連續達9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獎勵規定,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受僱每滿9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