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4日討論通過特別條例修正案,確定「不排富」,僅將發放時間由原定「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改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至於誰有資格可以領到普發一萬現金,參考政府過去2023年普發現金6000元的案例,當時領取資格如下:
(一)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三)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