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夫妻倆態度堅決,說不搬就不搬,誰來都不好使。
公婆又說房產證在他們名下,他們想給誰就給誰,就做主把這套房子過戶給了小叔子。
至於大兒子一家人,大兒媳有一套娘家的陪嫁房,並不缺房子住。
而且作為哥嫂,也應該主動讓著弟弟,兄友弟恭。
劉玉本不願意咽下這口憋屈氣,可老公一直勸她:咱倆又不是沒有房子住,何必跟自己的弟弟爭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