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水災的停班停課標準為未來24小時累積雨量預測達山區200毫米及平地350毫米(部分縣市不分平地、山區均為350毫米),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可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是否停班停課,以各縣市政府決策為準。
▲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
(圖/取自人事行政總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