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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識的那年,她八歲,我九歲。她總是穿著藍白條紋的T恤,騎著粉紅色的小腳踏車,在我家巷口轉來轉去。
我們從小玩到大,是彼此家長都默認的「可以放心的異性朋友」。但只有我知道,她不只是朋友。
只是這種話,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沒能說出口。不是不愛,是怕一說就什麼都沒了。
直到那天,我收到她的訊息:「可以跟你住三天嗎?我只想和你一起過一次像情人那樣的生活,就三天。」
我愣住了。她搬回台北沒多久,我們才剛重新聯絡,她卻說出了這樣的話。
我沒有問為什麼,只有點頭。